民政工作计划

2012年我乡民政工作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1、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的录入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2、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3、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4、落实优抚政策,双拥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二是做好安置工作三是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二、完善救灾救济机制,做好防灾减灾

一是规范救灾工作机制,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强化备灾意识,完善细化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质储备工作。做好灾情上报和救灾工作;二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规范救灾款管理和使用;三是积极开展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解决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四是做好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做好基层政权建设

1、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行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和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发挥村(居)小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

2、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专合组织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建设。

3、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婚检率达到95%以上。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4、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

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扎实做好城市社区“一站式”服务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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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矗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

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