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2012年我乡民政工作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1、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的录入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2、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3、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4、落实优抚政策,双拥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二是做好安置工作。三是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二、完善救灾救济机制,做好防灾减灾。
一是规范救灾工作机制,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强化备灾意识,完善细化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质储备工作。做好灾情上报和救灾工作;二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规范救灾款管理和使用;三是积极开展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解决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四是做好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做好基层政权建设。
1、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行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和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发挥村(居)小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
2、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专合组织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建设。
3、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婚检率达到95%以上。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4、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
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扎实做好城市社区“一站式”服务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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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矗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
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