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县)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有访必复、有难必帮、有忧必分、有灾必救”为公开承诺,努力工作。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殡葬改革、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半年工作回顾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1、救灾救济工作。××地处金沙江上游,高山丘陵地势,受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素有“无灾不成年”的俗称。为抵御自然灾害,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不断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县救灾应急预案》,今年3月份开展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共建立健全1部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3部乡镇(华侨管理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86部村(居)委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正抓紧建设中。全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建成将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了全县各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同时为提高自然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从5月中旬起我局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在防汛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上报、监测灾情。采取“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对帮扶、下乡调研等形式,并根据灾荒的情况适时发放救灾物资。今年上半年共发放衣服4800套、学生装300套;棉被700床、棉毯600条、上海捐赠物资750多包(袋),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确保了灾民和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不出问题。
2、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州民政部门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我局经充分调研草拟形成了《××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并严格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公示和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该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该细则的发布实施进一步的规范了我县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为95名因患癌症、白血病、精神病、心脏病等大病患者提供年内800元至300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8.07万元,其中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五保户等1572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为其支付31.45万元参合金。救助城市低保人员1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76万元,救助农村低保人员77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0.86万元,城乡贫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实施,切实帮助他们缓解了看病就医难的压力。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我局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广泛的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草拟形成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草案)和《××县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草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根据《××县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为实现农村特困居民低保对象实现一年审核一次,动态管理,社会化发放的目标。今年3月份,我局完成了全县所有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全县共取消828户1758人,新增1811户2116人。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有5919户15376人,保障标准达880元,月人均补差达52.5元,保障范围覆盖全县的10个乡镇的农村特困群众、五保、孤残人员等几类,占农业人口的4.95%,占全县贫特困人口34988人的44%;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今年3月份,我局完成城市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全县共取消82户132人,新增184户222人。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有5043户6588人,保障标准达182元每人每月,月人均补差达145元,月发放低保金95.53万元。保障范围覆盖13个乡镇(场)和7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及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三无人员”等五类,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发放”的目标。
4、五保供养工作。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949人。其中列入财政转移支付的有523人(集中供养7人),其余426人列入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的通知》(宾政发〔2008〕32号)精神,从2008年7月1日起,我县调整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为100元每人每月,集中供养标准为150元每人每月。今年,根据省、州民政局、财政部门的相关精神,我县从今年的1月份起将原纳入农村低保解决的426人五保户全部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范畴。按照“合理布点、完善功能、社会兴办、优化服务、降低管理成本”的原则,我县已争取到省、州民政部门立项兴建××县中心敬老院,此项工作正在规划设计、征用土地等前期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可以建成投入使用。同时争取到民政部实施的“霞光计划”一项,投资60万元对乔甸敬老院进行改建,县中心敬老院和乔甸敬老院的建成将大大的提高我县的五保户、“三无”对象的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
5、规范操作程序,不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年初,我局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建立了与全省53个救助管理站连接起来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使救助管理工作信息畅通,有效地遏制了骗取救助金事件的发生,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4人次,发放救助金4800元。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二)认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深入推进退伍军人安置改革。
1、双拥优抚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现役军人、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共支出慰问金5万元。发放寒衣被及其他救灾物资等形式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户38人次;开展对患大病优抚对象实施救助,发放补助资金1.3万元,优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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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扎实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宾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支部和局务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在民政系统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里和局里制定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做到“规定的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且把科学发展观运用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贯穿于民政工作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我们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宾政办发〔2009〕16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宾政办发〔2009〕3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的成立了相关的工作领导组及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在全县首家实行《××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草案)和《××县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草案)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通过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的有力措施,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一系列贯彻措施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有明显改善。
总之,半年来民政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在老龄、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福利彩票销售、信访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