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圩所优秀校园法制宣传讲稿

黄圩镇校园法制宣传讲稿

老师们、

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黄圩派出所的民警,很荣幸能在这里给大家宣传法制教育,希望通过我的宣传讲解,能够让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在我们祖国正以日益强大昌盛的崭新姿态迈入21世纪,亿万青少年意气风发朝气蓬勃争做新世纪的主人的时候,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有一部分青少年或由于教育方面的欠缺,或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由于自控能力的不足小小年纪就以身试法,做了令自己抱恨终身,令亲人痛彻肺腑的事情,也给他人的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和损失。如果把青少年比做花朵,那么误入犯罪泥潭的青少年就是被严霜打蔫了的花朵;如果把未成年人比做小树,那么在罪与罚的边缘挣扎徘徊的未成年人就是被冰雹摧折了的小树。全党、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早在1979年中央八部委,(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劳动部、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就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给中央作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作了转发,并明确指出: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是当

1前广大群众极为关心切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共中央于1985年又专门下发了通知,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任务。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立法,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法律上解决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障问题。可以说全社会为培养、教育下一代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好的,广大的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他们是可以信赖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一代。

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一、现状及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情况十分严重,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我收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2000年至2001年10月,某县公安局共抓获768名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占抓获的全部刑事犯罪嫌疑人的46.84%,其中19—25岁的564人,14—18岁的177人,14岁以下27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

青少年犯罪具有的特点:

(一)侵犯财产性犯罪居高不下。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盗窃407人,抢劫25人,占总数的56%。

(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争强斗狠性案件突出。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寻衅滋事98人,伤害25人,占总数的16%。

(三)团伙作案趋多。在查获的青少年犯罪人员中有团伙45人,涉

2及280人,团伙成员占总数36。5%。这些团伙犯罪具有连续性、疯狂性,且流窜作案。

(四)作案手段呈成人化、性质严重化的趋势。盗窃事先踩点,撬、撞、挖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抢劫多以团伙作案,准备刀棍等凶器,且心毒手狠。

(五)低龄化犯罪呈上升趋势。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年龄在14—18岁的177人,占总数23%,14岁以下27人,占总数的3。5%。

以上的特点,呈现出“二低三多”的新趋势,即犯罪分子文化偏低、犯罪分子年龄偏低和暴力犯罪的多、辍学失学生多、家庭结构破裂的多。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行为表现及其成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

3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拉扰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念头,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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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祖国的建设需要你们,祖国的强盛需要你们,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学生守则》、遵守《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到这里,旨在抛砖引玉,

10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