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生改善总结

强化措施,做好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认真依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狠抓落实。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及时掌握重点布控对象的工作动态,做好劝导工作,积极分化矛盾四是及时解决优抚对象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五是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时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率先发展,为构建文明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恪守为民之责

县四套班子的带领下,1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受灾户4户、特困户9户、五保孤儿3户、低保户5户、特困老年人2人、伤残军人3人、军烈属2户、老复员军人8人、军休干部23名以及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和34个驻泸部队,共送去慰问金4.19万元。同时,依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春节期间,为3385名城市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0元和春节慰问金50元,为24581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100元,为13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5名三属人员、81名在乡退伍军人、384名参战人员、1名老党员、3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名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一次生活补贴180元,共发放各种生活补贴和慰问金3253900元,确保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管理工作。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依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证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证金639.6万元。

全县共有17815户3.62万人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1954.8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工作稳步开展。一年来。发放低保粮434.4万斤。

从年6月1日起,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顺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五保户入住率必须要达到50以上。随着五保户入住人数的增多,四是敬老院改扩建及五保供养工作。根据省、州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相关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现在实际需要。年11月2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泸政复(500号)同意把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作价0万元有偿划拨给县民政局用于扩建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扩建资金,并争取到福利院扩建项目资金365万元,支付给县政府用于购买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增加我县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使国有资产没有流失。目前为止,县共有五保户498人,入院五保户110人(已死亡5名)其中:孤寡老人83人(已死亡5名)孤儿27人。

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五是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手中。一年来。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权益得到保证,维护了社会稳定。

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2双拥优抚安排工作再上新水平。

依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一是着力抓好双拥、优抚工作。春节期间。慰问了34个驻泸部队。通过这种方式为他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军地双方的解,密切了军政军民的关系。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17户老复员军人新建住房,21户维修住房,投入资金达10.5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优抚对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时采集复员退军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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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五是老龄工作。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送去慰问金4.3万元,助医金1.5万元,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经费5.8万元。年共为我县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料理新优待证91本。根据省、州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今年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712人,每月每人发放保健补助10元;百岁老人13人,每月每人发放短命补助100元,年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资金22万多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并在敬老节前全部兑现到高龄老年人手中。

(二)发挥职能作用

共接待各类民政对象来访人员514人次,1抓好信访工作。一年来。来信9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同时,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自觉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之内和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县政协的决议、决定,不定期地向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汇报民政工作情况;民政部门的大型活动和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列席;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对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转的信访认真调查核实,并进行了妥善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认真料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今年共受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都作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