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展服务优化计划

2009年民政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维护弱势群体、优抚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夯实救助平台,提高救助能力。结合体制调整,进一步健全镇、村(社区)社会救助网络,形成一个全镇上下贯通,方便群众的救助组织,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建好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健全民政资金直补到户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2、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督促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巩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低保工作监管力度,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督促各部门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

3、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按照明确救助对象,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为基础,民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三合一”医疗救助实时结报新模式,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4、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全面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完善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供养质量

5、加强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做好灾害救助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做好查灾、核灾、报灾以及减灾、帮困救济,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界定理赔工作。

6、积极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建、春荒冬令救济等民心工程。认真落实节日帮困、临时性救助等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困难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二、着眼创建,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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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监管,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做好政策协调工作,为福利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特困老年人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助老慰问活动,认真做好高龄补助的发放工作。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治理论、普法教育、业务培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利益关心好、维护好。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结合开展“四个年”活动,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