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反腐败实施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11年我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就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健全完善惩防体系,为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认真分解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年度任务,紧紧围绕我区中心任务和民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民生工程和民政业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市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工》要求,将我局承担的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健全民间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监管三项牵头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同时,由我局承担的9项协办任务要主动配合参与,协助牵头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明年全面完成《规划》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党的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二)增强执行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全域”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承接产业转移的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规定,及时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对民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劳动纪律等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通报并限期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完善绩效工作机制,加大庸、散、懒问题治理力度。继续深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不断规范民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强对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突出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推进基层救灾资金发放的规范化,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突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透明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坚决杜绝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滞留项目资金现象;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现象;坚决杜绝挪用、截留、贪污资金的行为。健全救助标准依法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家庭收入信息比对机制和救助申请三级联审联批机制,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激励机制,防止徇私舞弊,杜绝错保、漏保和骗保。突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抚恤补助金“一卡通”工程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民政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大力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民政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之中。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督办和问责。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和作风评价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项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错误缺点,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敢于自觉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联系基层、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加大治懒治庸治散力度,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引发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民政事业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改进机关和行业作风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抓好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及联动机制,局机关聘请至少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各乡镇街分别聘请至少3名政风行风监督员,紧紧围绕涉及民政系统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级民政部门政风行风进行适时跟踪监督,解决基层民主渠道不够畅通、民政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大局意识明显增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大,防治不正之风的机制制度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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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设立首问责任岗,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心系群众,化民所忧,为民解难;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听之任之,不了了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决执行限时办结制。凡列入限时办结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凡上级机关要求办理的事项,必须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凡因工作拖拉推诿造成超时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全面落实责任过错追究制。根据责任错误大小、产生的影响大小、带来的损失多少进行追究,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民政事业发展的行为。
(五)以化解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扎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深入推行“大接访”,实行领导包案,大力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复退军人待遇、村(社区)民主自治、殡葬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在掌握原有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开展拉网排查,组织各乡镇街(景区)对所辖范围的涉稳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梳理新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对重点对象的诉求、成因、当前状况等,要做到专人专档,心中有数,解决及时。认真落实“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五包”措施,即落实“从源稳控”制,尽量将问题处理在基层;落实领导包案制,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日报”制,及时掌控信息,遇有情况,立即处置;落实思想疏导制,将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疏导相结合,在疏导情绪中化解矛盾;落实重点对象动态管理制,随时跟踪变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