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窗口行风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扎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进一步规范民政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的群众意见建议,全县各乡镇民政所、机关各股室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广泛开展一次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让群众明显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为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宜居、生态、幸福县贡献力量。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单位以及县、乡两级婚姻登记处。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市殡仪服务规范(试行)》执行情况检查,对个别殡葬职工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现象进行治理。
(二)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检查,对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进行治理。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日—9月5日)
1、制定方案。本方案下达后,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结合本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2、动员部署。各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层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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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基层活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组织动员,确保所有民政窗口单位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在时间上,要对所属民政窗口单位提出要求,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努力,专项整治走过场,群众意见仍然较大的民政窗口单位,要加强督导、有效传导压力,该返工的要返工,该整顿的要整顿,对屡经教育仍不思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四)边查边改,完善制度。
边查边改是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方法,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是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最终目的。各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在活动中要主动站位,准确作为。整个活动中,有三个工作标准贯穿始终:一是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好坏的唯一标准;二是以是否认认真真整改,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变化作为判断是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标准;三是以是否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来巩固专项整治效果作为民政窗口单位负责人敬业履职精神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