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发挥救助体系防线作用。
1.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坚持做到应保尽保。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各镇街、开发区,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560.8623万元,保障67937人次,人均月补助524元;发放农村低保金871.8835万元,保障18189人次,人均月补差479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17.793万元,保障3732人次,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18.9456万元;下拨各镇街、开发区临时救助备用金48.5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53.4345万元,救助197人次;发放艾滋病人生活救助金21.89万元,救助1408人次;发放精简社救资金7.2348万元,救助52人次。
2.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联合制定《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启动“情满江淮共享小康”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解困服务项目。以家庭为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相关服务。积极对接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访视、组织需求、创业评估,开展特色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现实困难。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严格按照民生工程文件规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失能失智人员评定,根据评定工作结果发放2021年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21年共发放社会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资金46.2万元,发放社会养老机构运营经费107.55万元。
2.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会同财政、城建、辖区街道、督查考核办等部门,开展2021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联合验收、认证工作,据实核定补贴金额,2021年共发放资金329万元。联合第三方机构和辖区街道、社区以及社区老人代表,不定期对各机构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引导各级养老服务中心围绕基层重点工作,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提升运营成效和居民满意度。
3.实现80岁以上高龄补贴应发尽发。2021年共为9660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13.16万元。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通过前期资质申报、家庭需求摸排,通过房屋老化、无障碍厕所等设施改造,改善部分困难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目前,已完成改造114户,花费资金约60万元。
4.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支持各镇街、开发区推广应用智能养老产品,巩固智慧养老省级示范创建成果,落实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项目创建奖补和运营补贴政策。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目前市朝阳养老公寓成功创建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已发放补贴资金20万元。
(三)持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加强基层政权数据建设。用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信息系统,召开网上培训会,提高各镇街、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应用推广能力,按序时进度完成数据信息的录入、核查和确认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录入村(社区)协商事项963件、村(社区)居务公开1534次。
2.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争取各级资金39万用于社区维修改造和修缮改造。积极申报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试点(社区),将相南街道中城社区打造成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示范单位,目前城乡社区协商已整体覆盖。渠沟镇13个村选举产生42个村民理事会,村民党小组长和理事长“一肩挑”占21%,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3.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智慧社区试点项目推荐,推荐锦华苑社区和新华社区进行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深入分析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有效转变,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4.做好民政领域“小微权力”工作。在全区民政系统内实施领域“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梳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八十岁以上高龄补贴等9项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政策,通过通过网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证明事项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镇街、开发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状况进行摸底,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共计20项。
6.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选情复杂、组织涣散、信访矛盾突出情况进行摸排上报,对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进行摸底核实,了解村(居)“一肩挑”情况,全面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召开全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暨观察员培训会,明确居委换届阶段任务、重点工作、注意事项和法定程序。制定《区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中“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印发村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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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政策内容的解读不够通俗生动,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和认知状况,导致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理解程度不一。
二是基层队伍力量薄弱。大多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会承担其他业务,对民政各项政策的研读不够,导致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有待于提升。
三是救助资金来源单一。民政各类救助资金主要靠财政资金投入,虽然鼓励筹集社会资金,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的筹集机制,救助广度、深度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