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公安对大走访的思考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开展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目的是要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作风形象明显提升。如何让“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有待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的探讨。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谈一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的现实状况
2011年1至6月,零陵公安分局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开展了系列“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整个活动中,有动员、有组织、有方案、有考核、有宣传报道。然而基层单位各类业务工作繁重,特别是我局民警年龄普遍偏大,警力短缺,各走访群众、收集评议意见的行动效果不甚明显;有的单位、个人刚开始开展活动时有精力、有斗志,但能坚持下来的人不多,导致“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没有持续有力开展。主要存在以下种现象:
(一)不走不访,脱离实际。个别民警对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的认识不够。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打击防范犯罪,
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只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耽误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于是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出现了对该项活动漠不关心、不闻不问,任凭上级如何宣传发动,我自岿然不动的情况。从而导致了一些基层交警部门坐在办公室里“等访”。
(二)走而不访,敷衍了事。在开展大走访实践活动中,个别单位虽然出去走动,但只是迫于上级压力,没有真正沉到基层去,没有真正走到群众中去,不知道走访谁,也不知道怎样走访。只是找个地方躲一躲、避一避,或者随便找几个亲戚、朋友填一填表格,做做样子,“只打雷不下雨”,敷衍了事。有的部门甚至是“蜻蜓点水”地“走马观花”走一遭,对群众需要解决或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只是漠视对待,没有真正落实到点子上。
(三)访而不问,效果不明显。在开展大走访实践活动中,个别单位走也走了,访也访了,但是遇到群众不会问、不愿问,收集不到有价值的信息。所谓不会问,就是问不到点子上,不知道哪些问题是群众最关心的,哪些情况是公安机关需要掌握的,问的问题没有针对性,随心所欲,想到哪里就问到哪里。所谓不愿问,是怕麻烦,不愿触及深层次的问题,回避矛盾和焦点,避重就轻,故意问一些不痛不痒的东西,拿回来交差了事。
(四)问而不做,缺乏意义。在开展大走访实践活动中,有的民警想去走访就去走访一下,不想去走访就不去走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走访中,也仅仅停留在“走”和“访”的层2
面上,没有把走访得来的信息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如个别民警对走访过程收集的线索,不去分析,不去研判;老百姓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去梳理,不去解决。要么把问题放在抽屉里,要么把矛盾简单上交。
二、“大走访”开门评警被走访群众存在的主要问题上半年,零陵公安主要对重点人口、下岗分流人员、因工伤残人员、涉法上访人员等进行了走访。坚持进行案件回访,向报警人、受害人反馈案情进展。每月10号定期把群众请进来,组织召开开门评警座谈会,向群众通报当前治安形势、特点,同时请群众评议,争取群众的意见。然而在工作中,我们常常碰到以下情况:
一是开门评警变成了救治社会民生会。由于一些群众的认识有偏差,认为“有困难找警察”,将社会民生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反映并要求处理。从我局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来看,与公安职能无关的社会民生意见占到总数的83.5%。
二是年轻人对走访形式的开门评警不热心。在走访中,特别是在闹市集中开展活动的时候,愿意接受问卷调查并给出评论、意见的人90%为40岁以上群众。40岁以下群众,是社会群众的主体,而他们绝大多数没有耐心接受现行模式的走访。
三是部分群众期望过高对具体事情不断诉求。我局专门开展了对信访案件信访人的走访,有的信访群众将我们的走访看成是求他息诉息访。反而扰乱了信访件的正常处理。
三、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几点建议
制定一套既能避免民警消极应付,又能取得较好群众效果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工作机制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一大课题。
(一)要固定路线,统一模式。部队行军必须有相同的主向、统一的步伐,这样队伍才不会乱不会散。制定了固定统一的路线、模式,才能辨别出是哪些单位不走不访、走而不访、访而不问、问而不做;才能准确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固定的路线、统一的模式也方便了群众主动前来评警、提意见。如固定每月10号晚上开展开门评警恳谈会、开通互联网微博等联系点。走的人多了,路就会越走越宽。
(二)要加强保障,持续开展。一是保障组织领导有能力。必须要有专人专责,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一旦发现活动环节脱节,要有可靠的解决措施方法,有指挥捧应有的权威。二是保障群众意见得落实。制定科学合理的意见收集表,由走访人收集意见,提供“大走访”开门评警办电话号码给群众便于日后询问,“大走访”开门评警办负责回访,公安机关分管领导负责签字审核三保险。
(三)要有的放矢,突出实效。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
门评警活动的实质是走群众路线,目的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开展活动必须要围绕与公安有关的主题,思路要清晰,不能搞“一把抓”。应以下六方面为主:组织治安防范、指导治安巡逻;排查民间矛盾,化解治安纠纷;管理场所行业,强化阵地控制;掌握社情民情,发现敏感问题;宣传防火防盗交通规则知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四)要术业专攻,提高效率。公安机关自成一系,内部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清晰。要开展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就必须按职能部门的功能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大走访”开门评警无非就是将被动的等群众来反映情况,转变成主动的找群众询问情况。所以,民警在走访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反映情况实际上就是各职能部门平时没有做好或做对的事情。这些群众意见、反映的情况要统一由“大走访”开门评警办转批归口部门处理消化。由此,一是消除了走访单位在走访中存在的“多访多劳”错误思想;二是避免了活动在走访、评议、反馈、整改中掉链子。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从而真正达到“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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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首先,“大走访”并非单纯的走访,它是我们公安民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的交流,对人民群众是否有感情,是决定“大走访”成效的关键。“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真情实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带着感情去走访、带着责任去走访,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我们对待群众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之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得到群众的接待、欢迎、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把“大走访”经常化,公安机关“大走访”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并且要坚持从为民服务的小事入手,从执法实践的细节抓起,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助群众所需,通过真心为民的点滴小事,不断累积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同时更以这些为民服务的小事折射和反映“大走访”活动对公安机关服务理念、执法观念、工作作风等的转变。所以,“大走访”还需要我们公安民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这样“大走访”才发挥真正实效和实际意义。
“大走访”要长走访,即,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大走访”活动是加强公安工作、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所以要建立完善“大走访”长效机制,保证活动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并将其固化为公安机关一项基本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坚持走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持续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确保形成党群心连心、警民心贴心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队伍形象,为争创信阳公安的新辉煌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