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市公安机关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措施,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清远,以一个目标,两个抓手推进平安清远建设,组织开展了平安+满意创建行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和严打突出犯罪的飓风2020等专项行动,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和公安放管服改革,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清远公安队伍,坚决维护清远社会治安大局的和谐稳定。
一、大数据智慧赋能,全力以赴抗击疫情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公安机关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厅的领导下,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闻警即动,尽锐出战,担当履职,冲锋在前,全力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响应,迅速部署到位。1月21日迅速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及省厅有关会议精神,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全警在岗在位。
二是全面阻击疫情输入我市。启动联合检疫检查站点,会同交通、卫健等部门共设置108个联合检疫检查站点(至2月24日全部取消),累计检查车辆199.8万辆,检查人员557.8万人,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50名。利用公安大数据累计核查推送境内外重点地区来粤人员39641人,筛查涉及清远14393人。配合做好境外入境我市人员的接返工作,累计配合接返通过广东口岸入境来清人员180批次850人。
三是加强重点部位和内部防控,维护正常秩序。全市累计在5个医疗机构和10个隔离点部署值守警力15978人次,协助卫健部门检查、隔离、监测疑似患者6093人次,运输隔离人员168人,协助送治群众245人次,留观132人。严格落实公安监管场所防控措施,按照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的要求,补充足够警力,增派856名警力实施最严格的每班次14天封闭式管理措施,确保了全市监管场所零感染零事故。
四是严密社会巡逻防范,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加大商场、菜市场、餐饮业的巡逻防范,坚决打击售卖防疫物品实施诈骗,哄抬物价和售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立涉疫情刑事案件220宗,破111宗,抓获嫌疑人95人,刑拘30人,挽损240余万元;破获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最大的生产、销售假酒精案件,缴获原材料约4吨;立涉野生动物案件35宗,破35宗;查处行政案件31宗。五是多措并举服务复工复产复学。认真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项措施》,开通了刻制备案公章、交通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线上线下业务渠道,切实保障复工复产复学需要;加强校园周边排查防控,整改校园安全隐患213处,协助做好疫情后学生安全返校工作。
二、紧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目标,强力推进平安+满意创建行动市公安局党委深入分析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制定了平安+满意创建行动指导意见和考核考评办法,明确了严打最影响安全感的违法犯罪、社会面见警率、群防群治、警务放管服、警情访评和执法办案等十方面创建内容,最大限度将公安工作成效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积极打造清远公安温度警务、暖心警察品牌。
平安+满意创建行动得到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初步形成党政支持、公安主导、部门联动、镇村共抓、全民参与创建工作格局。
同时,市局党委建立了统筹指导机制,为基层所队把脉开方;建立了巡回督导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警务投诉110接处警周通报点评机制,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涉警问题,建立突出问题(个案)整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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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组织开展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和涉摩电、涉货车专项整治,全市涉摩电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15.6%;完成了两升两降的预期目标。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82%、10.26%、23.13%。
四、深化严纪律、强担当、练本领行动,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继续深化严纪律、强担当、练本领行动,开展新一轮正风肃纪活动,严肃整顿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局长嘉许状和清远公安群英谱平台,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队伍履职担当能力,因公殉职辅警曾文聪被追授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因公牺牲民警欧志强被追授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已向省公安厅提交追授全国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相关资料。
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精准施训、智慧训练,分类完善云学院教官信息资源库,充分利用云学院等平台课程,将智慧新警务建模成果转换为现实战斗力,全市共开展警务技战术训练600多人次,警种专业训练1700多人次,综合演练400多人次,手枪射击20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五个当场制度上墙,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