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品牌创建力度 促进台企转型升级
加强品牌创建力度促进台企转型升级
近年来,**工商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规定,其中涉及工商部门落实的政策主要有两块:一是台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向服务业转型,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利用原工业厂房发展服务贸易类项目;二是鼓励企业创品牌,对申报国家质量奖、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质量奖、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苏州市质量奖、苏州市名牌产品、苏州市知名商标和申报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
政策出台以来,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讨论研究会,积极探索推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帮扶措施和鼓励企业创品牌的一系列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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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鼓励扶持台企自创品牌。注重品牌宣传意识,加快台资转型升级。一是目前我市外资自创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原来多数外企使用母公司商标,如今企业自主创牌增多,像正新轮胎2009年以本公司名义申请商标达77件。2011年11月,台湾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申请“twtc”商标13件。二是修订“名牌带动战略”相关规定。与“三自办”共同协作增加台资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的资助费用,鼓励台资企业按马德里协定在国外注册商标,加大台资企业在国外的品牌推广力度,帮助提升台资企业产品在国外知名度和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2009年,仅外资企业在海外新申请商标达152件,且以**公司为主,外资海外商标保护意识和转型升级意识明显提高。2010年以来,外资企业海外申请商标与2009年同期相比,继续呈现增长态势。三是争创品牌意识增强:外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明显增多。2008-2011年,台资企业申请商标574件,国家商标局行政
2认定台资企业驰名商标1件,目前我市台资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数为2件,即“冠军”和“捷安特”商标;台资企业拥有江苏省著名商标13件,如:“捷安特”、“樱花”、“统一”等商标;台资企业拥有苏州市知名商标15件,如:“湖林”、“永泰”、“南宝”等商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