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依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爱社会监督。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增强公开实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便民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简明、形式多样、简明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五)坚持保密例外原则。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属于政务公开的范围。
三、组织领导
实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并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警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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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县区局、各警种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曝光;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业务培训。市局将会同市政务公开办,按照其要求,针对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调研和指导力度,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