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思考

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关键在领导。组织上有保障,工作中有思路,夯实载体功能建设。必须形成高压态势,从上到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实处。要转变作风,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进一步明确工作智能和职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要坚持规划优先,科学布局园林绿化;要全面建绿增绿,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要搞好资源整合,推行节约型园林绿化;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园林绿化管理;要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城市细化管理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为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在我县得以顺利开展,要配强配齐园林管理人员,添置养护机具,加大经费投入。严格实行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县城建设的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确保绿线内的用地不被随意占用和修改;坚持工程建设中绿化设计和工程设计同时报批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的绿化用地和建设质量;按照“谁栽谁有,树随地走”地原则,对临街绿化带、行道树推行“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破坏树木、毁坏绿地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管护队伍加大绿化管护力度,切实做到建植和养管并重,彻底避免只建不管、只植不养的现象。

(二)科学规划,精心指导。规划是建设的龙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对城市绿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规划、标准设计、合理建设、及时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绿化规划上,严格划定绿地控制范围,严格审批和验收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各项建设配套绿地达到国定标准。具体实施上,坚持突出重点,做好代表城市形象的公园、主干道、城市广场的绿化;做到大小结合,“大”就是做到规划大手笔,“小”就是抓好树木花草的配制;强化“里应外合”,就是突出城市中心区域绿化的同时,做好城市外围绿化。这样就能从源头上避免建筑物挤绿、占绿的现象,有力维护县城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严肃性,提升县城绿化水平,形成特色鲜明、点面结合、科学布局、合理分布的绿化新格局。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按照方案责任分解,完善奖惩制度,落实部门、乡镇责任,对新建居住区、学校、企业保证绿化达到国定标准。特别是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开商做好小区绿化,发改部门加强对新进企业监督,必须要求所有住宅区、学校、企业绿化刚性达到国定标准;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有钱办事;园林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项目倾斜,助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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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园林县城不仅要“点美”,还要“面美”。要科学规划布局,突出规划的系统化和网络化。不但要有景点景观规划,还要有完整的空间布局与绿化地系统规划,形成“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圈面互补”的发展格局。

2、国家园林县城不仅要美化,还要净化。遵循自然规律进行种植和设计,重视选育、使用乡土树种和乡土植被。促进园林植物与天然植被的特征接近,形成接近自然林的状态,增加物种的生态交流。如屋顶、阳台、墙体的绿化,拓展绿色空间,利用多维的自然因数,强化园林的生态能力。

3、国家园林县城不仅要发挥自然生态效益,还要发挥社会人文效益。城市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城市化”,同样,园林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园林化”。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强调人类生活、城市建筑与生态环境的高度结合、相互交融,满足市民更加丰富的需求层面,给市民更多快乐。将自然山水、园林小品、城市雕塑与诗歌、绘画、书法相融合,使园林建设产生美学价值和文化底蕴。将静态观赏转变为动态观赏,即使一个景点,也可以有不同角度、不同高度、不同距离的观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