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办法

1.总

2.1为进一步推动总厂(以下简称总厂)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的深入实施,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共青团中央《中电投贵州上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2“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站、所)和青年工程

2.3“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4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总厂各生产、管理部门中全面开展

2.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2.6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

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总厂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塑造良好的“纳电”企业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把总厂建设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大型行内企业做出贡献。

2.条件与标准

2.1“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2.1.1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负责的岗位或工程;

2.1.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1.3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2.1.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2.1.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2.1.6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2.1.7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2.2“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2.2.1符合本办法第2.1条规定;

2.2.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创建活动的开展并给予经常性的指导,团员青年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形成特有的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具有凝聚力、战斗力;

2.2.3有明确的创建目标,根据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2.4安全文明生产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行业先进行列;

2.2.5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摸索、总结、建立了一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2.2.6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精,能够有效地带领集体成员岗位成才

3.评选办法和要求

3.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被评为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级及上一级的“青年文明号”;

3.2各团支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要经过各部门、党委同意并盖章后,方能申报;

3.3“青年文明号”每年年底申报(复核),并填写《总厂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表》。上报的“青年文明号”,由总厂团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评审,经过公示后,由总厂团委统一命名。成绩特别突出的将向上级公司团工委及上一级组织推荐参加“青年文明号”的评选;

3.4“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公示采取申报部门自行公示和总厂团委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一般都不少于15天。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部门,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3.5总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由总厂团委组织抽查和评审

4.表彰和奖励

4.1总厂青年文明号的命名表彰在每年的“五四”期间进行;

4.2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荣获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岗位或工程,由总厂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

4.3各支部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形成创建活动的良好气氛,同时落实激励措施;

4.4各支部要把青年文明号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团青组织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或青年岗位能手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培训和锻炼机会

5.监督和管理

5.1建立总厂“青年文明号”的管理档案,规范“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5.2总厂“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铜牌按规定统一制作,“青年文明号”铜牌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5.3“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公司“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都要向上级公司重新提出申报,上级公司在检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总厂“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都要向总厂团委重新提出申报,总厂团委在检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

5.4对总厂青年文明号的检查,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及填写反馈表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管理监督;

5.5总厂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于检查、考核中发现创建活动不合格情况,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到期仍不合格者,撤消其荣誉称号;凡青年文明号集体、岗位或工程发生出现否决条件的,将直接撤消荣誉称号;

5.6凡青年文明号自然条件发生以下任何一种变化,即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再在公共场所悬挂;

5.6.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

5.6.2负责人中年龄均超过35周岁;

5.6.3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高于50%

5.7凡青年文明号集体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由原命名单位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并将牌匾收归命名单位

5.7.1集体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5.7.2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7.3工作业绩一般,群众不满意。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能达到整改要求;

5.7.4其他不具备“青年文明号”条件

5.8青年文明号牌匾必须由授予该青年文明号称号的总厂团委制作。制作标准是:

1.材料:铜板底;

2.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同志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

3.字体颜色:“青年文明号”为红色,其余字体为黑色;

4.牌匾尺寸。480mm×300mm。

5.9为确保青年文明号的严肃性,各级青年文明号要认真维护、管理好青年文明号牌匾。对于牌匾损坏或丢失的,该青年文明号必须向青年文明号授予单位报告,并由授予单位重新发放。

6.附则

6.1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

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1、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健全,学习一思想作风20分有计划,教育有针对性,有检查,有考核,记录齐全

2、创新精神和敬业意识强,青年集体团结有力,在企业的生产建设中成绩突出

3、青年集体精神风貌好,使用文明语言,创文明环境,社会评价良好

4、集体成员立足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

1、加强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二技术业务20分

2、开展创新创效,技术改造和“五小”活动,组织qc小组,有成果,并得到运用

3、重视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青年岗位能手不断涌现。工作中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科技含量高,促进安全生产,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导师带徒、拜师学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标准分扣分标准无制度扣2分,无计5分划扣1分,无检查考核扣1分,无记录扣1分。5分无突出事迹扣3分。语言不文明扣1分,环境不文明扣2分。5分5分未达到要求扣5分。5分技术培训无计划扣2分,不落实扣3分。未开展活动扣2分,5分无成果扣2分,成果未得到运用扣1分。无青年岗位能手扣25分分,未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扣2分,成效不显著扣1分。5分未开展活动扣3分,效果不明显扣2分。

三创建活动扎实有效20分无计划扣2分,无措

1、创建工作管理规范化,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落实,记录完整齐全。8分施扣2分,无制度扣2分,落实不好扣1分,无记录扣1分。机构不健全扣2分,

2、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创建活动纳入企业行为

3、重视宣传,有宣传阵地,在地方级及以上报刊、电视、广播有报道

4、有“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青年文明号成员挂牌上岗。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3、发生责任事故

4、发生火灾事故、交通事故

5、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6、发生影响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5分责任未落实扣1分,创建活动未纳入企业行为扣2分。5分2分无宣传阵地扣2分,无报道扣3分。未设标志或未挂牌上岗扣2分。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四否决条件6.2本办法适用于获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6.3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总厂团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展现广大青年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创一流业绩,树文明形象,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职工队伍建设,强化青年职工素质,促进工程质量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创建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竞争意识、自主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基本条件

四、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创建集体成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多于2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5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一流的岗位技能;取得突出业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4、创建集体成员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投诉事件;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第三章评选机制

五、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评价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

六、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性

七、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公示和集体公示不少于15天。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八、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评价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团内检查与企业内部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章表彰奖励及工作制度

九、对青年文明号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大青年文明号事迹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紧紧围绕在党团组织周围,发扬市政人的不怕苦、不怕累的美德,尽职尽责地完成青年文明号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十一、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可在表彰青年文明号的同时,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个人

十二、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从工资奖金、学习深造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内容

十三、对通过评选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要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

第五章附则

十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十五、本办法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创建精神适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十六、本办法由公司团委制定、公司党委审议通过,解释权归公司团委

十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山西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山西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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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契机,焕发全体教师高涨的教育热情和活动激情。通过活动,使每位参赛成员做到政治思想强、工作业绩高、社会形象好,从而提高新时期教师的服务形象。使青水初中的每位教师能够以饱满的精神风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社会树立师表形象,让青春在教育园地尽显风采,为青年文明号增光添彩。

青水中学“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