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激励机制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有关工作,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村干部队伍,使村干部在岗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强村干部职数管理
1、村干部指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基层党员、群众选举产生,或经上级组织依法任命的村“两委”班子成员。
2、建立村干部职数管理制度。纳入职数管理、实行职数控制的村干部是指在依法产生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根据工作需要,经“三审核两公示”程序确定,固定在村级组织从事日常工作的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三审核两公示”是指村“两委”联席会议审核、乡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和乡党务公开栏公示。对纳入职数管理的村干部,按照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的方式,发给村干部工作报酬。其他不固定在村级组织从事日常工作、没有纳入职数管理的村“两委”委员,由村级组织根据其工作情况发放误工补助。
3、纳入职数管理、发放基本报酬的村干部人数,按照各行政村人口规模、地域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核定,一般每个行政村3至5人,其中高塘村(合并村)5人,长垅村4人,罗桥村4人,大垅村4人,顾田村3人。每个行政村的具体职数以县委组织部核定为准,超过3人的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备案。
4、严格实行村干部职数管理,严禁超职数配备村干部。凡是超职数配备的行政村,不增加基本报酬的发放人数,禁止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超职数人员的工作报酬。
5、建立与村干部职数管理和工作报酬相适应的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村“两委”联席会议作为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机构,积极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村民委员会和“两委”联席会议的作用。实行村干部集体坐班或轮流值班制度,纳入村干部职数管理、领取基本报酬的村干部必须参与集体坐班或轮流值班,不参与坐班的村党支部(总支部)委员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作为村级议事决策机构的重要成员,定期参加有关议事决策会议。
二、明确村干部报酬标准
6、实行村干部工作报酬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制度,自年12月开始执行。
基本报酬的确定原则。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上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为9339元)水平确定,其他在职村干部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70%确定。在职村干部实际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
我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基本报酬为778元,其他在职村干部为545元。
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的确定原则。绩效考核奖励报酬由我乡党委、政府根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结果确定。
7、基本报酬由乡根据该村干部全年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计算确定,按月报县财政局审核,由财政局通过“一卡通”代为发放,每月定期定额到位,实行阳光操作。
8、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由乡根据年终村级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结果分等级一次性发放,总额要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挂钩,但不能超过该村干部全年基本报酬标准。违反规定者,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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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
19、落实“干好有一定前途”的要求,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解决乡事业编制,探索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有效办法。
20、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解决乡事业编制必须坚持“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标准,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通过“一推双考”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