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发射设施方案
2006年5月22日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中举在县党政办公中心1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电信公司电信发射设施布局调整有关问题(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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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各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除县国土房管局大楼可利用顶楼现有房屋外,其余两处均须在楼顶新建电信发射设备机房。县电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两处大楼结构现状,在县建委指导下提出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经与大楼业主方协商,报县建委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免收审批费用及搭建费用。建设中要尽可能使用轻型材料,保证整个建筑物的安全,同时注意控制发射设施的高度,尽量不影响整个建筑物的外观形象。新建的机房及县国土房管局提供的机房由县电信公司管理和无偿使用,业主单位无偿提供电源等使用条件,并为今后维修提供方便;电费和维修费用由县电信公司负责。
三、以上房屋由县电信公司长期使用,如因危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搬迁电信发射设施时,县政府将与县电信公司一起另行择址新建,费用由县财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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