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介绍
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1991年成立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坚持“一个原则”、打造“二个体系”、搞好“三个延伸”,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始终坚持“一个原则”
针对少年罪犯年龄小,犯罪原因单纯,性格特点可塑性大,易于接受改造的特点,在未成年审判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围绕这个原则,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一是对少年犯做到“三个一样”。即象父母对待子女一样,献上一片爱心;象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献上一片热心;象教师对待学生一样,献上一片赤心。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审判人员的“慈母心肠”,看到社会对他们仍然寄予信任和希望,感化他们发誓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二是对审判方式,做到“三个改变”。即改被告人站着受审,变为被告人坐着受审;改法警值庭变为无法警值庭;改古板式审案变为温和对话形式。大力推行“圆桌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式”审判,让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监护人围圆桌而坐,以创造宽松环境,淡化少年犯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减轻被告人的精神压力,从而在环境上形成了教育改造的氛围,对少年犯的挽救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全力打造“二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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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拓宽渠道,向外延伸。他们对判处缓刑、管制的少年犯,印发了《案情情况报告书》、《监管意见函》、主动与少年犯户籍(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村、组或社区联系,以争取社会广大群众对失足少年的帮教,负责。
——双向考察,向后延伸。对少年罪犯,他们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负责到底。为此,他们始终坚持“非监禁刑未成年案犯跟踪考察制度”。主要考察“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帮教措施”三落实的情况;少年犯在缓刑(管制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期间的学习、就业及事实表现,并结合实际为少年犯解决一些困难和实际问题。这些措施对教育、帮助、挽救失足青少年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四年来,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罪案件134件148人,在该少年法庭的悉心帮教,热心关爱,精心呵护下,能自觉接受改造、重新做人、走上正道的少年犯达98,有的以自身为例,主动帮教其他失足少年,他们大部分已走上工作岗位,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