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特色学校的保障机制探讨]中小学保障机制
中小学特色学校的特色凝炼、形成与发展,需要构建有效的保障机制来推进与维护。怎样构建保障机制。应该从特色学校的概念理解和特色学校的发展进程两方面入手,经过分析现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构建要素,指导中小学特色学校的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
所谓特色,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特色”包含“独特”和“出色”两层含义。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特色,就是事物表现出独特的形态、色彩和风格。根据这种理解,特色就是事物呈现与众不同而且特别优异之处[1]。所谓出色,就是特别好,超出一般。最通俗的含义,特色就是学校的个性特征。什么是“个性”。现代心理学一般认为,个性就是个体在物质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社会意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系统。如果将“个性”用于指向学校,个性即特色,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独特的、稳定的、优质的具有社会意义和教育意义的一种办学特征[2]。特色学校就是有个性的学校。有学者对“特色学校”定义进行了粗略归纳,不下20余种,典型的有以下五种含义:[3](1)特色学校是一种有办学特色的学校;(2)特色学校是一种个性化的学校;(3)特色学校是名校或重点学校;(4)特色学校是一种学校文化模式;(5)特色学校是一种具有独特办学风格的整体化的成功学校。这五种表述分别揭示了特色学校的含义,作为科学定义还应该进行概括。学者马翠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概括的表述:“所谓特色学校是指遵循现代教育规律,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创造性地建构新型办学模式,使之成为具有独特的整体办学风格的学校。”[4]
创建特色学校是国家意志的表达,政府应当将其转化为施政行为,但暂未见到专门的相关信息,只有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市级教育局的不均衡推进,当然是职能机构的官方行为,不能代表政府,因而,使特色学校的研究与推进进入“半官半民”状态。所以,为了加快特色学校的创建与发展,需要建构中小学特色学校的保障机制,作为支撑和支持,促进特色学校的形成与发展。
所谓中小学特色学校的保障机制,就是保护支持特色学校的凝炼、形成与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的整体措施。这个机制由“观念引领、政府介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均衡推进、学校组织实施、教师主动参与和学生积极响应、与社区(或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构成,简称“一领三维两要素一合作”的保障机制。
一、一领:观念引领
所谓观念,就是一种思想意识,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看法。它属于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社会意识的范畴,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广泛的概念系统。大到国家政体的确定,小到组织的存在乃至个人行为都需要观念作为指导。观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反映一定社会与时代的特点与需要。实践中所提的“传统教育观”、“现代教育观”、“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学校特色”、“特色学校”等都是一种思想意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观念。作为思想意识,就有积极与消极或先进与落后之分。如果人们秉持一种积极或先进的思想意识,那么行动上就主动作为,干出突出成绩。如果人们秉持一种消极或落后的思想意识,那么行动上就无作为或作为不力,也就不能获得良好的业绩。因而,观念指导人们的实践行为,或者说人们的实践行为受观念的引领。特色学校的特色凝炼、形成和发展需要观念的引领才能完成。这是因为观念具有指导认识、引领方向和支配行为的三个作用。
1.观念指导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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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三维:政府介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均衡推进、学校组织实施
1.政府介入
创建特色学校是国家意志的表达,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将其转变为自己的施政行为,改变“半官半民”状态,引领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有以下四点理由:一是国家明确提倡创建特色学校,为政府的介入提供了方向性的政策指导。政府介入,从宏观上对创建特色学校作出规划,引领创建特色学校的工作方向,将“半官半民”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提倡创办特色学校的战略思想。二是政府介入的世界性。现代国家都提倡创新。江泽民说:“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创新才有希望。”创建特色学校是中国提倡的教育创新,政府应理所当然地将其落实。英、美等国家一样强调教育创新。英、美政府大力推进特色学校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英国政府在国家“第三条道路”思想的指导下,创办了“专门特色学校”、“灯塔学校”和“城市技术学院”等。所谓专门特色学校,就是指政府补助经费,学校自主选择专门特色的科目进行教学,提高水准的学校。所谓灯塔学校,就是具有某种特色的学校,一旦认定为灯塔学校,必须将其特色与其他学校分享。所谓城市技术学院,就是指企业和国家共同投资,私人资助的公立学校。美国20世纪末出台了《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拉开了美国全面教育改革的序幕。政府将其转变为施政行为,大力推行,创办了“蓝带学校”,就是不让一个孩子落伍的学校。创办了“特许学校”,就是允许有理想、有抱负的教师团体、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申请开办、政府补贴、独立于地方当局的领导和管理的学校。还创办了“磁石学校”,就是指学校除了教授读、写、算基本技能外,还给学生提供其他专业选择,如音乐、戏剧、计算机、科学、视觉艺术等,使学生学到特殊的专长的学校[2]。因而,我国各级政府应将国家提倡创建特色学校的意志表达转变为自己的施政行为,制定特色学校的建设规划,指导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三是民间的研究成果为政府介入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国家提倡创办特色学校的情势下,研究者研究特色学校的论文如雨后春笋,前期主要集中在“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的辨析上,随后,对特色学校的内容、方法、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面的探究,成果颇丰。目前基本上取得了共识,先有“学校特色”,后有“特色学校”。这是中国学术界的基本观点,但英、美国家沒有这样解释。从相关资料的分析看,只要是学校某个方面的独特创举,都理解为特色学校。因而,我国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为政府介入提供了理论上的认识基础。四是义务教育的举办者是政府。特色学校是针对中小学提出的,一般是指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主办者是政府,它的建设、形成和发展沒有政府的介入是难以实现的。从举办者的角度说,它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介入。创建特色学校,如果沒有政府的介入,就像物体失去重心一样,立不稳、站不住。所以,政府必须介入。政府的介入,主要编制特色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布特色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制定特色学校的激励政策,指导特色学校的建设、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