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创新科技行动指导意见

为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推进自主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实施好市“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全面实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战略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决定实施创新科技行动,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立足我市基础和优势,以产学研合作为抓手,大力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和转方式、调结构步伐,推动我市经济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基本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以自主创新为根本动力,面向市场,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投资、金融、税收、服务、人才等政策,推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

2、突出特色原则。立足我市具有基础优势和特色的重点行业,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集中资源,加大投入,不断加快盘活、提升存量和培植增量步伐,推进产业集聚,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

3、超前谋划原则。准确把握和跟进现代产业发展趋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优势技术和资源为依托,通过集成各种创新要素,加大政策引导,有计划、前瞻性地培育一批战略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使其成为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拉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的集群。

4、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组织实施一批对我市经济增长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战略性影响的科技专项,对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为加快打造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提供科技支撑。

(三)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创新科技行动,市“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得到顺利实施,科技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1、创建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70家,市级总数达80家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0家以上;建设院士工作站总数达15家

2、创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总数达到40家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00家

3、选聘“特聘专家”20名,带动组建以20名“特聘专家”为带头人,120名中青年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4、组织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项以上,开发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品2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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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着力推进国家专利试点市建设,做好省级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先进典型;实施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工作计划表》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推进工程顺利开展。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开展专利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完善专利违法行为监管机制。

(六)发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加大对市新产品快速设计制造公共平台、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出口农产品质量检测平台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其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优化科技人才与科技企业创业环境,减少科技创新风险和成本。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的支持,拓展和强化其服务功能,在企业创新各个环节提供创新服务。发挥好中科院技术转化中心中心等技术转化中心在联系高校院所和服务企业中的桥梁作用,引进重大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