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实施意见
根据《新余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余府办[*]78号),为了切实搞好*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教育效果,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动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教育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检验、评判和监督作用,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全系统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推动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评议对象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公办中小学
三、评议内容
(一)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
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①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认真部署,积极主动地组织落实。
②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到人。
③是否认真履行教育系统规范政府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有关承诺,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及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十做到”等制度。
④是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十大教育民生工程”,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确保学校运转正常。
2、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情况。
①是否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②是否制定转变作风、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项目是否得到积极落实。
③在学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招标、强行推销的问题。
④是否能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群众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二)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
1、师德建设情况。
①是否积极有效地开展师德建设工作,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创设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②是否落实“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教育处理。
2、校务公开情况。
①教代会制度是否健全,学校整体发展让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
②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学校重大事项公开透明。
3、规范教育收费情况。
①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②是否存在以举办兴趣班、强化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向学生另行多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乱订滥征教辅资料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节假日收费补课现象。
③是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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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践“*”重要思想,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维护全市教育形象和声誉,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参评单位要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评议工作提到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把评议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扎实效果。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评议工作坚持纠、评、建相统一,要与专项治理工作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要统一认识,抓准重点,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查找行业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把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作为评议和整改的重点,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突破口,通过评议和整改,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净化育人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纪律,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按章办事,严格落实评议方案的每一项内容,稳步推进,认真评议,不走过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评议工作效果。评议工作中,各参评单位要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隐瞒情况;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影响评议结果;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同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落实当地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评议工作,保证整个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