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
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积极推行防欺凌“2345”工作模式,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幸福成长保驾护航。全县162所学校,开展“防欺凌”法治报告会641场、各类法治教育专题活动853场。2021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2022年**县教体局荣获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
一、建立“两支队伍”,增强师生法治意识
一是建立专业法治宣讲团。从关工委、教体、公安、司法等10个部门选派16名有宣讲能力的人员,组成“法润校园·幸福成长”专业法治宣讲团,先后到全县162所中小学巡回宣讲法律知识,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突出预防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各学校结合学生特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报告会。2021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法治报告会640余场次,全县14万余名师生接受普法教育。
二是建立家庭教育法治宣讲团。充分发挥全县4353名班主任的作用,利用434所家长学校,组建起了以校长(园长)、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的4500余人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向14万名学生家长传授以“防欺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爱育人”,家校同心,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三个结合”,构建防欺凌安全体系
一是定期排查与纠纷化解相结合。不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师生的防欺凌专项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各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矛盾纠纷化解委员会,定期研判,及时化解,做到“小纠纷不过夜,大矛盾不出校”。
二是法治教育与立德树人相结合。各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4·15国家安全日”“9·30安全活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全县162所学校,聘有法治副校长113名,每学期至少上两堂法治教育课。全县120名心理健康教师,每周两次心理健康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始终让学生心中充满阳光。各学校还有重点、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防微杜渐,未雨绸缪。2021年11月17日、22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分别以《让学生们在法治阳光下幸福成长》为题,报道**县开展“法润校园幸福成长”法治教育活动的做法。
三是畅通渠道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未成年人维权平台,为未成年人开通了“绿色通道”,已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教体局设置防欺凌处置热线5286805和13969595794要做到24小时接听。各学校公布防欺凌工作负责人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县司法局、县法院与县妇联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信箱”,畅通家校社沟通渠道。公安部门结合“天网工程”建设,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布设人脸识别等动态感知、即时响应设备,提高实时预警防范和快速出警处置能力。欺凌事件发生后,校长要第一时间把情况上报县教体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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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建立长效考评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奖惩力度的通知》,对出现校园欺凌等重大安全事件的学校,取消当年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核减该学校模范、先进、师德标兵的数额。同时将校园欺凌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考核细则,对出现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宿舍等位置公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学校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机关要快速受理、出警涉及中小学生欺凌的警情,对经调查属刑事案件的,动用一切优势资源快侦速破,避免引发次生案事件。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学校对出现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告,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学生二次伤害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