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中心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政策
⒈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要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使之成为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各地要按照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的要求,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的需要,充分利用劳动实践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大力实施“绿色证书”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观念和劳动技能,增强学生服务农村群众、服务农村社会的责任感,切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2.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要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实行“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使之成为提高教育为农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各地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劳动实践场所为农服务功能,努力把实践场所建设成为农业科技实验、优良品种繁育、先进科技示范、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和农业技术信息咨询等为“三农”服务的中心。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服务,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3.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要上规模,讲效益,使之成为农村学校补充教育经费、改善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渠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发展特色农业,加强校际联合,形成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劳动实践场所的经济效益,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4.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要与农村学校发展校园经济相结合,使之成为勤工俭学新的重要形式。各地要总结、推广农村学校发展校园经济的先进经验,选择前景较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生产经营项目。有条件的地区要增加设施、拓展功能,由单一的劳动实践场所向综合型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发展,为本地区中小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实施“绿色证书”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内容。
5.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要按照科学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要求,调整、落实好实践场所的农业生产项目和劳动实践内。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和地方社会的资源,做到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既要发挥综合实践基地的示范作用,又要确保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
6.从实际出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落实好农村劳动实践场所土地问题,鼓励使用荒山、荒坡、荒地。各地要有效整合现有的校办农(林、牧、渔)场和勤工俭学种植、养殖、加工基地等资源,各地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调出的土地、校舍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用于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
7.各地调剂、划拨的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用地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土地证等相关使用权证。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应保证不改变耕地用途,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改变农用地用途或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学校要管好、用好劳动实践场所用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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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确定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劳动实践场所参加活动,不得随意增减劳动实践时间。
1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实践场所的日常管理,勤工俭学管理机构要有专人分管。农村劳动实践场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降低教学和生产成本,提高教育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实践基地和劳动实践场所要创造条件,主动接纳城市学校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实践场所的使用效率。
15.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活动。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指导。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