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特点与总体评价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制度分析的严重弊端密切相关,同时与反凯恩斯主义,以及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改革不无联系。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评和运用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基础上,从较一般的意义上研究制度及其功能。新制度经济学在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和制度理论等方面都有学术意义和贡献,同时也存在理论误区和局限。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企业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
中图分类号:f0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4)09―0022―06
第二篇: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定义及评价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定义及其评价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比较文学毫无疑问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定义,但是与其他众多学科一样,比较文学的发展也一直伴随着定义之争,国际学术界始终未能给出一个为世人所公认的定义。比较文学的定义之争一直如影随形地伴随着比较文学的发展,一次次给比较文学带来危机;然而,也正是这种危机一次次地推动了比较文学相关学派的形成,以及学科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学术界认为,迄今为止,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由于比较文学的定义之争已形成了三大学科理论发展阶段,即欧洲以法国学派学科理论为核心的第一阶段,美洲以美国学派学科理论为核心的第二阶段,和亚洲以正在形成中的中国学派学科理论为核心的第三阶段。本文仅对前两个阶段进行相关论述。
法国学派是第一个比较文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提倡一种以某种联系为基础的影响研究,也被称为“影响研究学派”。这种方法是比较文学最早的研究方法,后来成为最主要的研究方法之一。法国学派认为各国文学的发展都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其研究对象与范围是不同民族文学和各国作家之间的关系;研究方法是强调事实联系的实证主义方法。
法国学派形成时期的领袖人物巴当斯佩哲在研究过程中重视查阅大量报刊和原始文献,崇尚严密的考证方法。
其后的梵·弟根是法国学派的理论代表之一,他以实证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法国比较文学研究成果的总结,第一个全面而系统的阐述了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理论,为比较文学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学科体系。
他提出“三种文学”的概念,将文学研究划分为“国别文学”、“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使比较文学在文学研究中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研究领域,为其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奠定了基础。之后又为比较文学研究建立了以媒介学、流传学、渊源学三大理论支柱共同构筑的影响研究的理论大厦。具体而言,他对比较文学的界定是:“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总之,‘比较’这两个字应该摆脱全部美学的涵义,而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而那对于用不相同的语言文字写的两种或许多种书籍、场面、主题或文章等所有的同点和异点的考察,只是那使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影响,一种假借,以及其它等等,并因而使我们可以局部地用一个作品解释另一个作品的必然的出发点而已。”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梵·弟根的比较文学理论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他将“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进行严格的区分,背离了比较文学诞生的初衷;而且将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仅仅局限于实证,使比较文学的研究过分注重文学关系的实证性考察,而抛弃了对“文学性”的分析;此外,他的比较文学观还带有明显的文学沙文主义特征,不仅局限于欧洲中心主义,而且在后来逐步沦为“法国中心”的文化扩张主义,使比较文学的概念不断狭窄化、“精确化”,给比较文学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法国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卡雷在给他的学生基亚的《比较文学》一书撰写的序言中提出了他对法国学派的定义:“我们不应无论什么东西、什么时代、什么地方都乱比一通„„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支;它研究国际间的精神关系„„研究各国文学的作品之间、灵感来源之间与作家生平之间的事实联系。比较文学主要不考虑作品的独创价值,而特别关怀每个国家、每位作家对其所取材料的演变。”他的定义仅仅强调实证主义的事实联系,连梵·弟根的“总体文学”也一并摒弃,使得比较文学的概念变得更加狭窄。
卡雷的学生基亚在其著作《比较文学》中最后完成了法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定义,即比较文学是国际间的文学关系史,比较文学家跨越语言或民族的界限,注视着两国或几国文学之间主题、书籍、情感的交流。乐黛云先生曾说:“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自己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他原有的‘视域’决定了他的‘不见’和‘洞见’,决定了他对另一种文化如何选择,如何切割,然后又决定了他如何解释。”在以“法国中心”的文化扩张主义影响下,法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渐渐成为一潭死水,对于“欧洲中心主义”我们可以理解,但绝不能接受和认同。
在比较文学研究陷入僵局的时候,1958年在美国举行的国际比较文学协会第二届年会上,以韦勒克为代表的一些美国学者对法国学派的“定义”发起了大胆的挑战,他在《比较文学的危机》一书中明确指出法国学派存在的“五大问题”:第一,没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机械的研究渊源和影响;第三,文化民族主义动机;第四,将比较文学和总体文学分开;第五,丢弃了文学之美的欣赏。他认为应当彻底废除“比较文学”和“总体文学”之间的人为界限,干脆就称比较文学为文学研究或文学学术研究。他的观点虽然冲破了法国学派的束缚,但却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是比较文学的研究更加泛化,变得不可把握。韦勒克的观点遭到来自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内部两方面的攻击,来自美国学派的雷马克提出了“跨学科研究”的主张,并代表美国学派提出了自己的比较文学定义,即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和其他知识及相关领域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例如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这个定义充满了对法国学派的反叛性,拓宽了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为比较文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个定义的本质特征在于强调平行研究的可行性,以及比较文学研究的“文学性”,并且认为“跨学科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为美国学派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随着比较文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法国学派的定义为美国学派所取代,美国学派的定义也会慢慢不适应比较文学的发展,进而为新的理论所取代,但是这些学派的形成并没有明显的时间界限,也有交叉,也有重叠和相互交流与理解,对于比较文学的研究必然会在众多学派的共同努力下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第三篇:新课程评价的特点新课程评价的特点
教育评价的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瓶颈。新一轮课程的改革响亮地提出,倡导发展性评价,突出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新课程倡导的发展性评价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一)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淡化原有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激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
(二)与课程功能的转变相适应。体现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关注人的发展,强调评价的民主化、人性化的发展,重视被评价者的主体性及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
(四)评价内容综合化,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等能力的发展,以适应人才发展多样化的要求;评价标准分层化,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
(五)评价方式多样化,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丰富评价与考试的方法,如成长记录袋、学习日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和开放性考试等,追求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评价主体多元化,从单向转为多向,增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强调被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
(七)关注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而总结性的评价结果随着改进计划的确定亦成为下一次评价的起点,进入被评价者发展的进程之中。新课程评价刚刚起步,各方面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一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们应抱定教育改革的宗旨,以发展为目标,迎难而上,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如果想等待所有条件成熟了再行动,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局面。因此我们要一方面借鉴和学习他人的经验,另一方面,反思已往自己的工作,总结经验与教训,结合本地、本校的情况,以发展为目的,大胆尝试,勇创佳绩。
第四篇:县域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与预防县域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与预防
宜宾市检察院课题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它在全部刑事犯罪中占有一定比例,危害着社会的稳定,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宜宾县、南溪县、珙县、筠连县的未成年人犯罪为例,分析县域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特点、成因,并提出建议,以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对比例和绝对人数呈上升趋势。各县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起诉人数比例的10%以上,并呈上升趋势。如宜宾县2003年—2007年起诉的未成年人,占总起诉人数的11.8%,南溪县2003年—2005年分别为6%、16.52%、21.53%。珙县2004—2005年分别为10.5%、17.3%。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人数,也呈上升趋势,宜宾县2003年—2007年,起诉的未成年人分别为16人、27人、19人、27人、33人。
(二)犯罪类型主要是侵犯财产犯罪。宜宾县2003年—2007年起诉的未成年人中,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占71%,其中抢劫比例高达39%;珙县2004年-2005年的比例分别为86.7%、91.7%。筠连县2005年的比例为58%。此外,强奸犯罪也时有发生,例如宜宾县2003—2007年起诉的未成年人强奸犯罪总数为1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13%。其犯罪动机主要是以获取财物吃喝玩乐为主,以及追求感官刺激和出于哥们义气等。
(三)犯罪人员主要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男性,有低龄化趋势。学龄阶段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学生较少。例如宜宾县2003年—2007年,被起诉的学生人数分别为3人、5人、2人、3人、3人,占未成
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平均为12.9%;筠连县2005年的比例为7%。未成年人犯罪中女性较少,绝大部分为男性,例如宜宾县2005年—2006年46名未成年犯中,女性只有1人。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提前、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例如南溪县不满16岁的犯罪嫌疑人占未成年犯的比例,从2003年的19%,上升到2005年的32%。
(四)犯罪手段成人化、暴力趋向明显。未成年人模仿暴力、色情影视作品中的手段实施犯罪,普遍使用殴打、持刀威胁或砍杀等暴力手段获取财物,作案残忍且不顾后果,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
(五)团伙作案突出,但随意性较强。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力量和智力发展不足,个人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共同犯罪占较大比例。一般采取伙同多人、相互壮胆、共同行动的方式作案,也有一部分是在成年人的教唆、指挥下共同作案。但多数没有经过事前周密谋划和准备,主要是临时起意或一时冲动,伙同身边人员作案,还未发现固定的未成年人犯罪组织。
(六)犯罪对象主要为学生、老人、残疾人、单身妇女等力量较弱的群体。由于未成年人力量和智力发育原因,犯罪对象主要指向力量弱小的在校学生、单身妇女及老年人、残疾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十分复杂,是生理因素与智力因素、社会影响与自身性格等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笔者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一)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与心理发育不协调。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发育较早、较快,具备了一定的体力和性冲动。但心理发育相对滞后,辨别是非、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行事,常常出于攀比、义气、迷信暴力,稀里糊涂地走上犯罪道路。
(二)社会对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重视不够。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家庭、学校过度的重视学习成绩至上、升学至上,而道德、法制教育则相对比较缺乏。很多未成年人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缺乏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因此在行为上就缺少道德约束、责任约束,不考虑行为的法律后果,容易发生违法行为。
(三)社会不良价值导向、环境的影响和成人不良行为示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集体主义观念,并没有成为当前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社会流行的反而是个人主义、金钱至上、成王败寇等观念,导致部份未成年人不择手段地满足自我需求,自然就会发生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满足欲望的行为。不良网站,大量违规经营的录像放映、歌舞娱乐、赌博、色情按摩等场所,对未成年人产生了耳濡目染的效果,影响了他们的观念和行为。特别应引起重视的是,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家长、亲朋好友、教师等成年人的不良言语、行为,对他们也有较大影响。
(四)差生辍学流入社会,成为无业闲散人员。学习较差或曾经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往往被学校有意无意的歧视。学校甚至为了不影响其他学生、为了教学考核和升学率,劝退、开除这些学生,或放任其辍学。辍学的学生,年龄小、学历低、体力差、无一技之长,多数怕吃苦,无法就业,要么整天上网、要么在社会上闲逛,这些没有足够经济来源的闲散人员,相互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很容易为了钱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五)社会保护不到位。目前社会治安形势较为严峻,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地保护,特别是不构成犯罪的威胁、恐吓、殴打、小额敲诈勒索等。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后,除了一部分向学校、家长告发寻求帮助外,一部分人虽然会忍气吞声,但会形成暴力解决问题的思想。另一部分人则直接用暴力(包括借助棍棒、刀具、枪支等凶器)寻机报复,还有些未成年人则去寻求帮派团伙的保护,使社会上的帮派团伙,趁机进入校园,介入
学生之间纠纷矛盾的解决、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吸收学生为帮派成员,甚至实施性犯罪,最后导致学校不安全、学生老师人人自危。
(六)未成年人轻缓刑事政策执行偏差的误导。近年来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轻缓刑事政策,出现了不顾案件具体情况一味从轻的极端化趋向,对未成年人形成误导: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受到严厉处罚。因而一些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时更加肆无忌惮,还有一些成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在一线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国家机构各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根据以上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
(一)强化家庭教育,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意识。家庭教育要克服放任不管、打骂惩罚、一味溺爱三种不良教育习惯。要通过持之以恒的言传身教,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的性格、规范的道德观念和基本的责任意识,能够用道德、责任来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家长要注意观察子女的身体、语言、行为的变化,与学校沟通信息,及时对其引导。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容易产生感情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临时监护人要安排其经常与父母电话沟通、留心观察儿童的身心变化加以引导、借助学校教师的力量关心和教育。
(二)改变学校应试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学校教育,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必须真正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改变一味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要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自由安排的娱乐时间、参与家庭及社会活动的时间。对差生要重点帮扶,并在教学中,系统地安排法制教育课程或讲座,使学生逐步形成依法办事、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制意识。
(三)落实辍学未成年人的帮扶与管理。辍学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分,社会各方面应协调配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资助、劝导适龄未成年人回到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学业;二是对已完成义务教育或年龄偏大的未成年人,
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使其获得生存的一技之长,并介绍、帮助其就业或创业。让辍学未成年人回到学校就学或在社会就业。
(四)加强特殊场所和行业管理,阻断诱发犯罪因素和销赃渠道。要加强网吧、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按摩厅、酒吧等特殊娱乐场所的监管,规范其经营内容和行为,尽可能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减少诱发青少年冲动型犯罪的环境因素。要大力整治金银、手机经营场所的收赃、销赃行为,阻断未成年人侵犯财产犯罪后的销赃渠道。
(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平安生活环境。教育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了解、认识社会(包括其中的危险因素),掌握自我保护和求助的基本技能。合理运用未成年人犯罪的轻缓刑事政策,确保受害方得到合理补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罪犯得到悔悟并在监督下回到正常轨道。对恶性较大的或累犯的未成年人,应保持刑罚力度,维护刑罚的威慑力和预防作用。
第五篇: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与成因分析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09(402)班葛佳
摘要
随着国际一体化的,传统的关税壁垒日益削减,绿色贸易壁垒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关卡。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市场,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筑起绿色贸易壁垒,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从绿色壁垒产生的条件及特点出发,分析了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提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绿色壁垒
目录
引言:…………………………………………………………………………………………………………………………….3正文:…………………………………………………………………………………………………………………………….3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3
1、名义上的合理性……………………………………………………………………………………………3
2、形式的合法性……………………………………………………………………………………………….3
3、保护内容的广泛性………………………………………………………………………………………..3
4、保护方式的隐蔽性………………………………………………………………………………………..4
5、较强的技术性……………………………………………………………………………………………….4
二、绿色贸易壁垒成因分析……………………………………………………………………………………………..4
1.未能充分认识到国际环境公约…………………………………………………………………………4
2、公众对我国环保工作的认识与评价……………………………………………………………….4
3、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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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感谢我的导师吉丹俊老师对我论文的悉心指导,她扎扎实实做学问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对我的学业和今后要从事的职业都影响至深,从做人到到做事都受益匪浅。同时也得到了经济管理的学院各位老师的极大帮助,借此机会,谨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多年的求学过程中,一直有我得家人在背后默默支持,我能顺利完成学业,与他们的理解与关怀是分不开的。
我衷心地感谢各位给予我真诚关心和帮助的人们,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