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济活动分析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的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追究和奖惩制度,根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济活动分析考核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考核摸清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现状,揭露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各项目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项目高度重视和改进经济活动分析管理体系、方法,扎实有序地推进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考核结论是检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兑现奖罚的基本依据,因此,所有单位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并认真加以落实。

第三条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及时、准确、可追溯的原则

3、以资料为依据,数据为重点的原则

4、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建直管项目、委管项目,自揽项目、海外施工项目参照执行。

1、直管指挥(经理)部模式项目:由集团公司组建指挥(经

1理)部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直管项目)。

2、委托管理模式项目。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委管项目)。

3、子(分)公司自揽工程项目。子分公司自行承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自揽项目)。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指挥(经理)部,指集团公司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指子(分)公司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架子队指子(分)公司项目部管理的作业层。

第二章考核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实施细则》规定,各指挥部、项目部必须成立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同时行使考核组职能。

1、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区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组员: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物资部、机械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工程经济部,工程经济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对指挥部、子(分)公司实施考核;对项目部实施抽查考核。

2、子(分)公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由分管的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所属项目部实施考核。

3、指挥(项目)部领导小组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负责,

2由班子其他成员和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所属项目部实施考核。

第七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属单位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并提出考核结论。总结经验教训和指导下一步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收益,促使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

第三章考核内容、方法和时间

第八条考核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建设、基础台帐建立、经济单元(工号)划分、物资收支和限额发料记录、设备、合同及对下结算情况、劳务单价、劳务合同和验工计价、变更索赔、资金往来、经济活动分析的进行、报告及附表等与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有关的所有内容。各级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职能的不同,按以下规定通过表格评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1、集团公司每季对指挥部,按表1-1所列内容进行一次考核

2、集团公司每半年对子(分)公司,按表1-2所列内容进行一次考核

3、指挥部对项目部按表1-3所列内容每月抽检、每季定检考核;子(分)公司按表1-3所列内容每季定检、每月抽检考核;

4、集团公司在对指挥部(子(分)公司)考核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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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负责解释。附。

表1-1《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表》(考核集团直管和委管项目部用)

表1-2《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表》(考核子(分)公司用)表1-3《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表》(考核项目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