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3
第一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3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探索2.1做好“三资”全面清产核资
做好“三资”的全面清产核资工作时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各个村必须对“三资”资产清理核实的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规范的记录,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妥善处理产权不清或与账本不符的资产;建立台账或日记账记录“三资”的使用情况,方便日后对“三资”的各种情况的了解查询,及时做好“三资”变动情况的记录,保证账目与实际相符;其次,规范“三资”承包或租赁的合同管理。承包者或经营者的确定方式要公平公正,并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并上报上级备案记录,不得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承包租赁“三资”,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三资”产生的收益[2]。数额较大的收益还应上报上级部门。最后,严格收入管理工作。“三资”的经营收益以及其他各种收入要及时且足量的汇入村级账户,村级组织不得私下克扣收入。
2.2加强“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一,村级财政收支预算方案要得到有效的落实。村组织在制定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之后不得随意违背按照预算方案去安排村中的收入和支出。上级乡镇政府不得克扣各个村的财政收入和国家补助,以及不能像各个村转嫁乡镇的财政支出,乡镇政府不得减少各个村的财政收入和增加各个村的财政支出。村级组织和上级乡镇政府要共同落实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第二,财务收支审核和审批的程序必须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标准。例如私人承包集体资产是,承包者必须要村组织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注明使用用途并签名,在监管组织集体审核后由监管组织组长在交于总负责人审核后再复核,最后上报至上级乡镇农经站审核记录;第三,“三资”管理工作要对外透明公开。村组织要定期向农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尤其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三资”管理工作更应该及时告知农民群众并获取农民群众的意见看法,完善“三资”管理工作。
2.3提升领导管理水平,加大惩处力度
开展各种活动加强村领导“三资”管理能力的培养,再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加监督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查纠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3]。加大惩处力度工作的重点是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完善监管,对那些不履行职责而导致造成“三资”严重损失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3.结语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手段,还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水平和建设党风廉政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三资”管理。“三资”的管理必须从“三资”的全面清产核资入手,不断加强“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严厉查处造成“三资”严重损失的责任。
第二篇: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一、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体系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层层监督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年度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作者单位:151500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第三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发生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市纪委农风室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部分乡镇,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党在农村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村级基本没有什么收入,多数地方都成了“空壳”,对农村财务多管、少管都一个样,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村级报账员老龄化,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一些偏远、较小的村级报账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不会记账,不了1
解相关制度规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没有记账,给村级债权债务的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账目无法公开,群众意见大。二是财会人员变动频繁。近年来,村级财务人员随村委换届几乎是两、三年一换,同时财务手续交接不清,人为地造成了村级财务混乱,导致财会人员业务生疏,资金混乱,重要材料和账目遗失,严重地制约着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非财会人员插手现金。村支部书记、村长拿着现金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款和农民承担费用收缴不明,尾欠不清。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的乡村干部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的形式,不按规定公开,尤其是未公开群众的重大财务事项,甚至是只把时间改一下,内容还是陈旧的内容。还有的村搞半公开,只公开群众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知道的,或只公开总账、母项,不公开明细账、子项,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公开。这些导致群众上访现象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细则办法》
等系列文件,通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一载体,在源头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动员大会,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崔学勇要求,扎实抓好工作,全面铺开,强基固本。三是专门举办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对2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主管会计和533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中心,规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市“三资”管理中心,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在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0余名。固定了办公用房,乡均达到5间以上。软硬件建设全市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统一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三是统一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统一票据,市“三资”管理中心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审批表》、《物资发放表》、《农村劳务支出凭据》、《售货单》等,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报账难问题,遏制了白条的产生。五是统一在乡镇设立“三资”
服务大厅、档案室、招投标中心,规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资源发包等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投标。
(三)严格把关,澄清底数
一是严把乡村财务清查登记关。采取实地勘察与账面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盘点校对,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公开公示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台账关。公示结束后,各村建立“三资”台账,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中心集体管理。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规定村级支出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方可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村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确定大额度资金标准,经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报市“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并提供四个会议的记录后方可入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的“三资”逐月汇总、统计,每月月初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确保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分组不间断地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设臵、运行程序、工作原则、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分五个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颁发流动红、黄、黑旗。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8亿元、资产9.8亿元。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整改违规资金29.4万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组织村级招投标170次,涉及资金85.5万元;资源发包34次,涉及资金15.3457万元;规范经济合同86份;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12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邻里纠纷的信访事项比过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财会人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
一是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在村级报账员的人选问题上,改变过去那种村委换届村级报账员也要换的不良作法,村级报帐员应直接由村民推荐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搞好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凭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多样化,一是利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各村将每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以村务通报的形式,发至每一个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负责在所联系的户中传阅。二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定期公开。三是坚持公开栏定期有效地公开等等。
(三)加强法纪惩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执法的中心环节。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第四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7月16日在兰亭镇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进一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动员会。我今天讲三方面内容:
一、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农村“三资”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定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改革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科学的手段,着力深化“三资”管理内容提升“三资”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推进农村“三资”管理是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由于在农村“三资”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运行和监督,相当一部分村或多或少存在着资产流失、资源浪费、不良债务增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保值增值更是难以实现。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可以提升农村财务管理质量,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依据;可以确保农村“三资”保值增值;可以集中有限的村级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滚动发展1
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平稳持续较快发展。
(三)推进农村“三资”管理是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当前,由于一些地方存在着集体资产分配不公、债务负担较重、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和谐发展、引发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其实质就是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暨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增值潜力,增强“开源”效应,增加村级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实践证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搞得好的村,村级经济发展就快一些、好一些,村民群众的信访也就少一些。村级各项社会事业就会做得更好一些。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委县府、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2000年起我镇在各村自愿委托“六个不变”(即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权不变,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权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村独立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财务接受业务指导和管理不变,财务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上级审计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会计代理制。各村通过委托代理实行村级财
务镇级代管,通过会计代理制使各村财务制度管理明显加强,农村集体实行“三资”管理的基础也得以夯实。村级集体三资代理条件已具备,今天会议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的兰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镇三资管理工作,使我镇的三资管理向一个平台集中,通过管理规范化、运行阳光化、监督网络化使全镇“三资”管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监督有力。
(一)构建组织网络。为有效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工作,使全镇三资管理工作组织健全,保障有力,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各镇都必须建立“三资”管理四级网络,镇成立“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有镇党委方书记任组长,镇纪委杨书记、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经管站农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牵头落实,同时成立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有经管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指导、监督和检查;镇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原镇会计代理站合二为一,今后全称为富盛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全镇各村的“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各村必须成立村级“三资”管理监督小组,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原则上与村财务监督小组合二为一,成员有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村的“三资”管理日常监督。
(二)明确工作原则。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必须明确四项基本原则,以确保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依法、高效、平稳开展。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不变,仍归村级所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的措施、运行的程序、提供的服务必须规范高效、便民利民;坚持依法代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村
级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两委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的程序进行代理服务;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原始记录、原始凭证等资料,方可进入代理中心。
(三)摸清“三资”底数。进行“清产核资”是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清产核资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程序。在加强监督指导的同时,我们着重把好了“三关”:清查登记关,按照统计要求,对村级“三资”分门别类进行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工作,杜绝开小差、玩数据、耍手段等现象;公示公开关,将各村的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异议的,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复核,以事实为依据,做好反馈和整改。等数据核实、群众无异议后,建立各村“三资”台帐,并导入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系统。
各村清产核资工作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明确清产核资的内容,这次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对外投资等资金资产的盘点核实及集体所有的山林、农田、旱地、荒地、滩涂、水面、宅基地等自然资源清查。二要明确清产核资的方法。各村要制订具体的清查方案,采取先帐内、后帐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办法,逐项清查,建立台帐。三要明确清产核资的程序。这次会议结束后,各村要立即部署全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并及时将清查结果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各村在清产核资摸清“三资”
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委托代理的形式,有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对各村“三资”家底逐一输入统一的软件,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实时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八项管理制度。
(1)“三资”登记管理制度。以村为单位设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簿,实时登记,分类建档,动态管理。(2)“三资”定期清查制度。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每年末应组织力量,部署各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清查结果向村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公开。(3)“三资”招投标制度。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镇级招投标中心的作用,督促指导各村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实施招投标。(4)“三资”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购置、转让、出租、发包及工程建设等情况应随时公,接受群众监督。涉及“三资”的各项收支,每月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签章后公开。(5)“三资”审核反馈制度。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加强对“三资”管理的服务、监督,涉及“三资”的各类收支项目,必须严格审核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三资”动态报告制度。各村涉及“三资”的重大事项,在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之前,必须事先报镇资管办审核。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三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镇资管办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镇资管办事员应定期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各村“三资”重大事项的动态情况。(7)“三资”审计通报制度。在开展农村审计中,应突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重点,加大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并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公开制度,利用公开栏、网络、触摸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8)“三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的要根据我县制订出台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加
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把我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是关键。会议后各村要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要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开展对级“三资”清查登记工作,村党支部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这项工作。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检查、培训、监管工作。
(二)把握环节有序推进。在“三资“清理过程各村要认真把握好各个环节,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8月中旬)。重要召开好镇、村各级动员会、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成立各村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清产核资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底)。重点搞好清产核资工作;三是全面推进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重点建立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录入各村三资清查数据档案建立电子档案,制订各项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四是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各村按照“三资”管理要求,认真对照,查找不足,完善提高。
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意义极为重大,影响极为深远,我们务必按照县委、县府、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的高度,以务实的作用、创新的举措认真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努力。
第五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一、“三资”中心职责
珍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代理会计、财务稽核会计、资金管理会计,专职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等业务,村(社区)设报帐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指导、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经营管理;
(二)考核、培训农村财务人。定期开展“三资”管理人员及村(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将财会、招投标、集体资产监管等制度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代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和技能。
(三)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经营管理纠纷调解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按时向上级部门提供“三资”管理会计报表和统计信息。
(五)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和财务审批权等“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制度建设、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资料归档”的“六统一”理权服务。分类设置“三资”台帐,详实记录“三资”总量、增减变化、资金利用收益等情况。资金日清日结,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款相符;资产月清月结,每季度至少清查1次,做到帐实相符;资源年清年结,年底清查承包经营合同执行、收益等情况,做到帐据相符。
二、会计核算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十
四、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有关单位或个人非法侵占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有关责任人员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