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总结范文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西湖区于2008年4月18日,以西政发[2008]44号文,发布《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至今,我区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中,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区、镇(街)先后成立了经济普查机构
4月18日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本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时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普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并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标志着我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全面启动。
在发文的同时,区政府成立了西湖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滕勇任组长,区府办、区统计局、区发改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统计局副局长祝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7月初,11个镇、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全部完成了二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其中6个镇、街道的行政负责人担任了经普领导小组组长。镇、街道一级经普领导小组的建立,标志着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
二、区级层面的“三落实”工作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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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经普办决定在富阳市进行第二次经济普查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试点。自4月9日开始,于6月15日结束,期间我区派出业务骨干3人全程参与试点工作,分别在试点范围内负责两个社区、一个村的全过程试点,并在数据会审中,我区共派出9人,通过试点达到了检验方案,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
五、积极准备区级经普试点工作
在国家、省、市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试点后,根据普查方案与市经普办的统一要求,我区将在近期完成小范围、阶段性试点工作,现试点区域确定为古荡街道的古东社区和益乐社区,前期的所有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镇、街道将派出2至3人参加试点,初步确定试点时间为期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