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市监察局课题组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中央统一部署、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把握转型工作重点,是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落实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五月制发的《宜宾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年来,宜宾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和市监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宜宾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均确定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联络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宜宾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任务分解、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牵头部门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协调配合,有序推进工作一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定期向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提交检查报告。二是建立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各牵头单位切实发挥主抓责任,加强与配合单位联系沟通,推进监督检查协调开展。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科学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纠正。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确保了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检查。2011年6月以来,市级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94次,检查项目615个,发现问题30个,提出整改建议56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通过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年4月底,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对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从整体情况看,我市转型发展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了正确的发展导向。市委前瞻性地提出了“转型发展、民生优先”的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以“两化互动”为重要抓手,“高位求进”为基调要求,“转型工作”为工作主题,“民生优先”为价值取向,努力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

(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工业经济快速增长,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生产保持稳定。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总量保持全省第四位,总体上迈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县域经济活力迸发,实现突破性发展,市县经济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变化明显,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转型工作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结合宜宾实际制定《宜宾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较好地体现了“五个坚持”。体现在:三产业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科技和创新对发展的促进作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科学的用地政策,严肃查处违法供地用地;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全面推进;突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房建设基本达到上级指标要求;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通胀管理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省要求,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与困难。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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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引导。国务院已将2012年经济预期增长率调低到7.5%,减轻了各地的gdp增长压力,为转型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我市也应进一步强化转型引导,提高经济社会综合发展在目标管理中所占的考核比重。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短期效应与长期发展目标的关系,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才是经济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从而改变单纯追求高速发展的想法和做法,自觉推动转型发展工作。

(三)提供保障。从调研情况看,涉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问题,除去客观原因,部分干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不重视有直接的关系。应按照中、省要求,结合宜宾实际,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资金配套、土地供应、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为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加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要认真履职,按照职能分工和中、省、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监督检查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机制,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奖优罚差。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督促牵头部门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效能的监督,促进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促进重点项目高效推进;要加强对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民生工程等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