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指导意见》(财库〔20**〕5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71号)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现有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我市于2002年起按照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理财机制、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三个不变”的原则,实行了“中心单一账户、资金集中收付、中心统一结算、单位分户核算、中心网络监管”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经过几年运行,在强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监督,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必须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主要体现在:部门预算制度已全面推行,为保证部门预算执行严肃性,全面反映财政资金的收付情况,提高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要求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采购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后,财政收支信息的采集需要完善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体系来保证。基于上述因素,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财政管理体制,适应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必须加快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结合、三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

(二)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四)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都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同级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向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与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支付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编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预算单位应于每月中旬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经批准后执行。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财政收入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以外的非税收入,由征收机关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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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用款计划制度,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完善本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确定的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授权支付支出范围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实现用款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代理银行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六)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负责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相关操作办法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