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工作方案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检查机关对检察工作的职责和目标要有进一步的明确,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进一步的增强,努力做好排头兵。

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首先,在全面发展方面,要以三大诉讼法修改为契机,着力思考和谋划在坚持检察业务中心、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检察人力物力资源,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完善诉讼法律监督权的合理配置、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同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增强监督活力和实效,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工作格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其次,在协调发展方面,要针对制约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在总结检察体制机制35项重点改革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思考和谋划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执法办案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其三,在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方面,要针对检务保障“三个突出矛盾”,着力思考和谋划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疏通渠道、创新机制,从工作指导、人财物配备、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解决好编制紧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司法考试门槛高、人才流失等问题,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二、扎实开展检查工作,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检察工作的排头兵

发展社会经济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强国富民的根本。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应该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职,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是转变传统执法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当前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努力为大局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净化社会空气

检察机关应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坚持惩防结合,多措并举。一方面要毫不手软地惩治各种职务犯罪,为大局排污清障,净化社会空气,纯洁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坚持结合办案,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供法制保障。首先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破害投资环境,搅乱正常生产、经营,侵害投资人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和扰乱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其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的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服务与打击并举,优化发展环境

在始终把打击作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来抓的同时,还应努力探索保护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所具有的保护和服务功能,坚持打击与服务齐抓并举。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成为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的排头兵

当前,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结合各地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强化法律监督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执法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争当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的排头兵。

(一)着力“三个继续推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一是继续推进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通过责权的统一,合理配置和充分行使检察权,提高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二是继续推进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从“一岗三责”入手,对各项检察工作进行定性定量,完善量化考评体系,制定出各部门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作为衡量各部门(科室)干警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本尺度,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勤政型机关。三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推动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检察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二)夯实“三个建设”,为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二是坚持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完善检务保障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和信息化建设,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经费、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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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念要上升到新境界。必须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树立与现代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执法理念,真正确立公正、公开、公平、统一、廉洁、文明等司法理念,并结合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从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利于深化监督、公正执法,有利于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其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方式要有新突破。正确认识和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检察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力推进检察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推进以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工作机制的改革;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阅卷审查、案件回访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案件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人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人手,深人调查,积极研究,不断推进检察改革。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总之,检察机关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增强忧患意识,服务工作大局,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工作主题,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