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思考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1年11月21日10:40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作为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切实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了解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利弊条件,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文化产业这个概念,现在大家都非常熟悉,但在我国的经济统计领域,还是个比较新鲜的词。资料显示,“十五”计划建议中第一次提出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2003年开始实施文化产业的调研,2004年才明确文化产业的分类,文化创意产业这几年才开始列入统计需要研究把握的范围。现在,文化产业包括哪些内容,统计指标里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后来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这个重点应该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呈现出健康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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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具有不同属性,发展文化产业是在强调其经济属性的一面。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经济属性并不是一切以利润最大化来衡量,而必须有个前提,即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就要求我们,发展文化产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要引导文化工作者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坚持正确文化立场,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把学术探索和艺术创作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还要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走科学发展之路,就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部署,是总结历史和现实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战略抉择,是抢占发展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转变发展方式,不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文化产业领域同样也需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增长空间。从当前情况看,我们在文化发展方式上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文化结构上,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进出口结构都还不尽合理,产品技术含量低、非公资本比重低,适合大众消费的优质文化产品还不够多;在产业集中度上,散、小、滥的问题依然存在,规模实力、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在资源配置上,既有“投资饥渴”的问题,也存在盲目投资的问题,一些地方文化项目雷同、同质化严重,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我们应当把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多一些顶层设计,大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着力培育和发展新兴文化业态,不断优化布局、优化结构、优化配置,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的后劲、提高文化发展的效益。

(执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