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国企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机制、竞争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激励机制和相应的保障措施,创造能够使人的才能尽可能发挥和人才辈出的良好机制和环境[1],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人才强企的根本,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国企能否做强做大的关键所在。

一、推进聘任制改革,增强用人机制活力

国企人事制度的改革要以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为切入点,使员工能够更多的参与管理,能够更多的沟通,更好的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中产生良好的生理与心理健康的感觉。各级管理层和人事干部首当其冲就是要转变旧的思维方式,淡化“管”的意识,牢固树立和强化“服务”的理念,把了解员工需求,实施民主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做为一个重要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改善员工在劳动报酬、人际沟通,工作安全性,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工作生活质量。改变过去单纯由上级委任企业干部的做法,根据企业不同的特点,采取委托、聘任、选任等多种形式,合理选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逐步缩小委任制的范围,扩大和推行聘任制与选举制。

(一)是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干部身份

在国企改制中,总公司、企业集团明确所属企业与行政级别脱钩,

-1重点、难点和切入点,应当是基层员工和管理团队聘任制度的改革。

1.深化基层员工聘任制度改革。推进基层员工聘任制是《公司法》、《劳动法》的法律规定,是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迫切要求,符合国有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国企基层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国企改革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重要问题。为整体推进基层员工聘任制改革,有针对性地借鉴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以“淡化身份,强化岗位,按需设岗,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为原则进行基层员工聘任制度改革。主要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1)以“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为人才评价的指导原则,克服人才评价中重职称、重学历、重资历,轻能力、轻业绩的倾向,以知识、能力、素质和业绩为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由“资格评审机制”向“岗位聘任机制”转变。

(2)以“按需设岗”为国企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标准,按岗位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为: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服务岗位等四大类。每一大类分为若干小类,如技术岗位分为研发、设计、工艺、质检等若干小类;生产岗位分为:机修工、电工、焊工、沙钣工、喷漆工等若干小类[2],克服以往因人设岗、重复设岗等问题。

(3)以“竞争上岗”为用人机制的操作方法,改传统的“伯乐相马”制为“赛马”制,实现由论资排辈向竞争择优、激励约束机制转变。自主择岗,使基层员工更珍惜自己所选择的岗位,从而更加敬

-3育工作,指导基层员工全面发展。另外,国企与大学合作,共同联合建立培训基地,为提高员工技能和人才储备作准备。

实践证明,通过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不同类型的人才,使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渐趋合理化和多元化,使整个基层员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基层员工专业能力提高和全面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改革行政管理层单一的任命制,实行聘任制、任期制。一个优秀的企业,不仅需要一流的管理队伍,也需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锐意创新的管理干部队伍。因此,提高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成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以往的行政委任制,实行聘任制与任期制,是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干部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对中层干部实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干部。经过严格审核、公开面试和考核,择优录取。实践证明,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开拓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工作能力普遍得到企业领导和基层员工的认可。

二、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健全企业分配激励机制

分配制度改革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环节。这个环节的改革,“触动了过去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触动了个人的实际利益,必然引起震动。但不改革这种分配制度,就很难建立起适应新时代发

-5革只是用人方式、管理方式的改变,但实际上涉及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以及员工的观念转变。一些国企领导决策水平不高,经营观念跟不上形势的要求,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后备人才缺乏,企业管理水平不够高;选人用人方式不活,视野不够宽,缺乏有效地激励约束机制等。具体表现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领导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企业没有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制和结构,没有建立新的企业人事分类管理体制,仍然沿用党政机关管理模式。在企业决策中,往往是厂长一人说了算,权责不清,制约机制不健全;企业决策和长远发展规划不科学,在技术更新、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短期行为过多等,议事规则不规范,决策层和经营层没有分开。

(二)用人机制不活,企业人才流失严重

多年没有引进人才,缺少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以经营业绩为中心的综合考核体系,有时只注重内部管理、市场开拓,却忽视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大锅饭思想,影响了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责、权、利不相统一

企业制约机制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来,党委书记、厂长一肩挑,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既能使法人代表充分行使权力,又能对其有效制约的机制,正像朱熔基说的那样:要想搞好一个企业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但想要搞垮一个企业往往一个人就够了。

-7素的影响,竞聘者多为本企员工,这必然导致竞争不充分,象征意义多于实质意义。其中,人员“全员竞岗”机制的建立是中国国企普遍面临并亟待解决的难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好,聘任制将会流于形式。

3.分配机制配套问题。国企在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

第一,分配制度的改革应使员工普遍受惠

第二,分配制度的改革应体现优劳优酬,增量拉开,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第三,分配制度的改革应有足够的财力用于聘请知名的专家学者,增强企业在行业的声誉和影响

深化国企人事制度改革,加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1)要着眼于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充分认识员工队伍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年来,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人才开发利用没有市场竞争机制。普遍存在管理理念落后,靠经验管理的多,科学管理的少。经营者队伍年龄结构、专业化水平、知识层次等方面均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抓好员工队伍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引进工作,是当前国企面临的紧迫、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要统筹考虑,未雨绸缪,超前制定人才的培养引进规划。通过与名校联合建立培训基地,到专业院校短期或脱产培训等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化的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搞好企业领导人员的资本运营、国际贸易、市场法规、信息工程等现代经济知识方面的

-9策失误追究制度,完善任期经济责任考核审计制度。

(4)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推进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社会化。管理人员队伍作为生产要素,作为高层次的人力资源是稀缺的。只有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合理地配置这些资源。通过市场方式配置管理人员队伍,可以公平、公正地评价管理人员队伍,降低用人的机会成本,提高用人效率和管理效益。通过发挥市场的评价功能和约束功能,可以有效地调动管理人员队伍的主观能动性,约束个人行为,防止行为偏差。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身份界限,大胆推行干部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为企业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的舞台。要做到这几点,需要营造一个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高质量、高层次的人才是单靠经济条件吸引不来的,还要靠企业来吸引,为员工创造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这是国企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

第二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胡锦涛同志指出。“从组织上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对于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先进性,巩固其执政地位,是极为重要的。”近年来,山西省各级党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省委针对群众反映出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积极构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大问题。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事关党的事业和国家命运,只有走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子,才能保证把人选准管好;只有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规定,才能克服主观随意性。从2004年4月开始,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集中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这“三个规定”遵循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立足于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来选人用人,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三个规定”出台后,省委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省委集中出台这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握其基本精神,依靠民主监督的力量,有力地促进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从几个月来的贯彻实施情况看,“三个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在推进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大力匡正用人风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出台实施“三个规定”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构建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我省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拔任用省管干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规定》、《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前移关口,强化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在干部工作中,靠规定和制度管人,按原则和程序办事的机制初步形成。

二、以公开选拔为突破口,努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

按照党的要求和事业的需要,选拔培养一支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就是一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选拔优秀人才的途径。近年来,我省省、市、县三级共公开选拔了256批干部,其中厅局级干部41名,县处级干部385名,科级干部4300名,为一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为领导班子注入了活力。在总结我省历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以

来,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程序,改进了方式,健全了制度。省委常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后每年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都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按照这一要求,省委在2005年下半年带头进行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声势大,影响广,具有突出特点。一是数量大,范围广。这次共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是我省历次公选中人数最多的一次,其中有10个职位是副厅级的正职岗位,专业性较强职位所占比例也较以往更大;二是报名人数多,人员素质高。省内外共有821人报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占到了42%;三是选拔工作科学,人才使用准确。针对这次公选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采取了先定岗、后选人、定向选人和定岗择人的办法,做到了才位相称、人岗相适;四是组织严密,程序严格。省委公选办针对每个环节制定了7项纪律要求,保证公开选拔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选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这次公选工作做到了人民群众满意、各级组织满意、参加公选的考生满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广大干部群众给予了“风清气正”的评价,认为这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具有广泛性、科学性、开放性、严密性等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和制度,取得了成功。在省委的带动下,各市、县以及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也按照省委的要求,层层动员和部署,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选用”的用人导向初步形成。

三、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为载体,为我省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2005年以来,省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人事工作纳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全省人才工作座谈会,并开展了“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集中研究、统筹规划人才工作重大问题。二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两个基地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组团参加了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南京等全国性人才招聘会。连续两次分别在北京、太原举办了规模空前的“招才引智”大会,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的领导亲临指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先后两次对我省招聘活动进行了报道。三是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独有,但求双赢”的原则,努力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新形式。2005年7月开展了“青年博士服务周”活动,32位青年博士共为对接单位现场解决了近100个技术难点与难题,提出了近100条好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又开展了“2005年院士专家山西行”活动,20位院士专家深入我省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实地考察,并通过讲座、咨询、现场会诊、技术攻关等服务形式,帮助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科研难题和突出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省政府建立了1000万元的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经费,各市也纷纷建立了人才开发基金,全省各级用于人才开发投入的资金达到5000多万元。五是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我省有4人被列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重点人选,29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40人被确定为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

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广、影响大、敏感度高,需要紧密联系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的措施,提高改革的水平和质量,使改革不断深入,沿着已经开辟的正确方向前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同时,必须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组织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三个规定”的制定出台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把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以扩大民主为方向。2005年以来,我们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探索了很多扩大民主的有效办法,特别是在确定市厅级后备干部工作中,我们采取民主推荐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增强了后备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还要广泛采取竞争上岗等形式,从推荐、考察、决定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民主,切实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把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从选拔到管理监督,从建立制度到完善落实各项改革措施都要综合配套;另一方面要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指导,抓住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力争有进展、有突破,并以此推动改革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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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党组织负责人交叉进入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并建立了党员领导人员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四、加强经理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企业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1996年6月成立了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三年来,形成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搜寻网络,拥有高级经理人才信息16000多名;建立了经理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开发了测评技术手段,测评经营管理者1300多名;实行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部实行了持证上岗;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优势,为各类企业成功推荐了高级经理人才35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