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召开规范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讨论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刚才xx同志已全面总结回顾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县区分别就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发言,反映出大家都在齐心协力规范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也暴露出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解决思想问题
(一)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设计、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一项政治任务,根本目的是强化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各县区要加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充分把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维护义务教育人民性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二)强化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11月10日,省教育厅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专题视频调度会,xx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是国家保障的公益事业,事关国家教育体系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事关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会议要求,各地要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完善方法路径。各县区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督促民办学校对标区域内优质公办学校标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强化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各县区要紧扣“优质均衡全覆盖,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向“规范发展”发力、义务教育向“内涵提升”发力、高中教育向“创新改革”发力、高等教育、职成教育向“服务发展”发力,抓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放松、“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不放松、“教育质量提升”不放松、“教师队伍建设”不放松、抓好“安全稳定”不放松、“教育惠民”不放松,全面强化政治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强化宣传保障,全力做好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育工作,推进优质均衡创建,促进教育事业稳健发展。
二、系统谋划,实化举措,解决行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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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要强化督导检查。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管工作。要结合年检工作,对民办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教学、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年度督导检查,对于不具备办学条件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作出限期整改要求,规定时限进行复查,经复评仍不合格者,依法暂停办学和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工作督办落实和督导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季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典型作用,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引导家长树立“就近入学”的理念,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避免盲目跟风。
四要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区要把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实抓好,通过安全常规检查,全面掌握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