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米易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周俊丽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但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来看,改革任务任重道远。如何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仍然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县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结束,新山乡、垭口镇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抓紧推进;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主要有康源中药材、阳光蔬菜、水晶观烤烟、攀越枇杷等农民合作社和捷茂中药材、朗天生物、万民公司等龙头企业进行大规模流转并实行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9万亩,林权流转面积2.35万亩。为进一步顺应农村产权改革要求,我县于2014年11月组建成立了攀西地区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至目前,通过流转平台发布信息86宗,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80宗,其中电子竞价1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改革目标任务不够明晰。我县对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针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还没有一个统揽全局的系统性、指导性的政策文件,改革的目标、任务、内容及措施等不太明晰,各部门更缺乏具体细致的安排。目前开展的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按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确权登记颁证层面。确权登记仅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促进产权流转和增值才是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因此,需要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或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分步骤、分阶段深入推进。
(二)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人员缺位,各项产权管理和服务职责不清,村级更无办理产权事项的业务人员。乡村两级土地承包管理、集体经济及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处于无规范、无指导、无监督的自流状态,产权流转缺乏必要和有效的指导。
(三)农村产权流转行为不规范。乡镇和村级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多数流转交易没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审批、备案。甚至存在随意处置集体资产,私自买卖房屋、土地等行为。流转双方没有使用规范的流转文书,口头协议多、书面合同少,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但仍然在权利义务、利益分配等方面表述不清。
(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县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但各项产权入场流转交易还缺乏必要的支撑政策及措施。流转双方私下协商,进行场外交易的现象将在一定时期内普遍存在。特别是目前尚未研究出台各项产2权流转的规范性文件和鼓励支持入场交易的办法措施,没有建成上下贯通的县乡村三级流转体系,加之产权流转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不畅,维权服务、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不健全等,都是制约和影响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
(五)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明晰产权归属,落实农民的自主权和处置权,建立健全流转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各项产权不断增值。我县在引导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增加收益方面探索了很多鲜活经验,而如何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利用各类农村产权进行抵押融资,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等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新方式尚未进行探索试验,农村产权变股权、产权变资本的实现形式有待研究。
三、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细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难点多。一方面,要及时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乡(镇)、部门要细化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另一方面,要及时研究出台全县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或细则,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改革内容、工作措施等,作为指导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确保改革工作每一步每一环走牢走实。
(二)重点推进农村六项产权确权登记和改革一是巩固完善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培育林业生产要素市场,鼓励林地经营权、林木经营权和所有权等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二是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健全县、乡、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机构。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四是加快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慎重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五是抓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继续发展”的目标。六是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青皮、水塘、克朗、垭口等村进行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三)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
一是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站及窗口,整合基层农牧、林业、国土等人力、物力资源,负责农村产权的管理、指导、交易、维权服务等具体业务办理工作。在村级设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点,开展信息收集、资料申领、流转备案等业务。
二是畅通乡村社产权信息收集上报渠道,建好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及时发布农村产权行业动态及流转交易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让产权流转双方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交易信息,还可在网络上进行交易。
4三是建立产权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农行、农商行、产权评估、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县交易中心和乡镇服务站设立抵押、担保、贷款服务窗口,积极开展针对农村产权的金融服务。
四是设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乡(镇)仲裁庭(调解室),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依法维护流转双方权益,促使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四)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制度
加快研究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交易目录,出台扶持鼓励农村产权流转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各项产权进场交易。特别是对专合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将其是否入场交易,作为项目申报、扶持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监测制度,加强交易的跟踪管理,主动掌握产权流转后的双方履约、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指导和项目包装服务,确保产权流转后能够真正发挥最大效益。
(五)积极探索农民财产权有效实现形式
建立农村资产评估和抵押登记制度,健全农村资产流转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财产股权和农村房屋产权的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争取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盘活农户5各类产权,探索以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六)积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重点加强农村养老、就业、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改革所需政策性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支持和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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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产权即财产权利,是人们围绕或通过财产(客体)而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经济权利关系,包括对财产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和收入分配功能。农村产权是相对城市产权而言,特指农民的财产权利,具体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
农村产权制度是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和政策框下,针对加快农村发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护农民权益的基本制度,包括农村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林权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农村社会服务制度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现行的农村产权制度呈显出许多体制机制弊端,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不了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急需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激活农村内部活力,激发农民的创造力。
一、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我国的农村产权,实质是在公权力极强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的私有物权,相对西方“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产权而言,私有产权往往表现出弱化或虚化。如现行以“国家需要”或“公共利益”之名而施行的征收制度和征用制度,就是一种公有制下的公权剥夺或侵犯私权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从制度设置上固化了区域和身份差距,人为的设置城乡、工农差距和城市居民与农民的不平等,这是典型的权利分配不公。第三,所谓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质就是一场农村、农业、农民处于一种弱势下的城乡利益博弈,尽管在一些观念和制度设计上偏重于“三农”,但推进却是一个慢长的过程。
遵义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城乡分治格局延续了几十年,包括道路交通、园林绿化、河流灌溉、教育卫生等,几乎所有的公共产品和资源要素都依两套规则分配和管理,这不仅阻挡遵义现代化建设,更重要的是阻碍了全市人民共同迈进小康的步伐。改革现有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已时不我待。
1.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在我国的农村改革史上,已经有过两次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飞跃,一是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二是取消统购统销,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解决农村商品经济。新形势下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三次飞跃。遵义是典型的农业市,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无数的土地、宅基地和农房、林权被分布在广大农村,无法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要解决农村发展不快、农民富裕度不高和实现全面小康任务繁重的问题,只有通过政府主导,用市场化的方式改革当前遵义的农村产权制度,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再次飞跃。
2.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通过农村产权的市场化改革,让城乡资源要素良性流动,协调发展,形成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解决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富裕与繁荣。
3.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保护农村居民的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
农村土地、宅基地和房屋,包括林权,是农村居民的主要财产,由于现行法规的不完备和市场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农村产权处于不平等的发展地位,变向的是对农民的一种掠夺,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产品的缺失,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等侵犯农民的利益。许多民间私下交易,由于农民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民间侵犯农民权益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不仅能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收入,而且农村居民的权益还未充分的保护。
4.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大举措
城乡差距主要是城乡收入差距,在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中,财产性收入的差距显得更为突出。2010年,遵义城乡居民收入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2.4倍,(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收入为188元,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是77元),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产变资金,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二、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初步具备
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经济发展到哪一个水平,社会发展到哪一阶段,条件具备了,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从遵义开展统筹城乡改革试验的情况来看,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
1.有试点示范,初步形成了一套机制,奠定了改革基础
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遵义在开展统筹城乡改革试验试验点中,余庆县松烟镇开展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的探索中,壮大了村集体经济。遵义县龙坑镇和汇川区董公寺镇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产权试验试点,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问题。仁怀市茅台镇探索以基酒为抵押物的农村产权试点,盘活了资产活力。特别是凤冈县以优势产业为主导、以评估流转为要点,以金融制度服务为关键、以农村管理体制创新为基础、以预警防范机制为保障的农村产权改革系统运行机制,这些改革,为全市推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范本,积累了全面推开的实践经验。
2.上级有要求,政府有责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有效途径。目前遵义开展的统筹城乡改革试验,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把手工程”的工作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3.群众有期待,企业有需求。当前农村发展存在两大矛盾。一方面农民缺少发展资金,导致增收难;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没有抵押、风险较大。出于风险考虑,企业放贷也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农村发展慢、农民增收难、农业发展不协调和发展农村钱从哪里来,金融部门放贷难问题,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和金融企业都有好处,达到“双赢”。让农村居民拥有资本进城,让城市科技、信息、人才、资本向农村进军,面向市场,开发市场,形成城乡资源要有良性互动。
第三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思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西航港街道办事处朱礼学
一、房屋与宅基地确权主要存在的问题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和探索,西街办在大力宣传和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确权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层面: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农村房屋面积测绘标准,因此房屋面积认定尺度不好把握。
(二)、政策层面:
1、在过去农房建设过程中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法规对农房建设的层高、建设设计、报规、报建等进行规范,而本次确权对三层以上房屋要求出具规划、设计、质检方面手续,这样操作很难。农民要求不论是哪一年修建,不论层高是否超过3层,修建过程中是否正规设计、正规报建、质检都要求确,否则拒绝确权。
2、国土法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人均用地指标为35㎡,由于历史原因辖区存在一户两处宅基地和人均宅基地超过35㎡,超规定指标用地修建的建筑物怎样确权。
3、家庭成员中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怎样确定其房屋的所有权或共有权。
4、担心因宅基地人均超过35㎡上修建的房屋被强拆而拒绝房屋确权。
(三)、房屋与宅基地确权面临具体问题及确权对今后拆迁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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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们认为,应正确认识集体经济组织的动态发展,认识到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生命周期、而不是一味成长,克服干部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年年需有增收,年年要有分红”的片面认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周期规律,沉着应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难题。不可只在意组织的存在,不在意集体经济发展,也不可忽视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解散的事实。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当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既要准确领会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又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市场规律,研究解决改革实践中的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