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的必然性

内容提要: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是执政党建设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新形势必须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党的领导是否有效,关系党的执政安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有其必然性:它是迎接wto挑战的需要,党执政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惨痛教训的深刻反思,党的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共产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必然性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问题,是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一个重大新课题,也是我们党要着重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所谓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指党对国家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一种制度、体制、机制及具体方式、方法。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决定着执政党的兴衰存亡。其基本问题就是正确处理党与权(国家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党与民(人民民主权利)、党与党(民主党派)、党与经(经济组织)、党与法等的关系。核心是党怎样实行领导,使党的领导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党的工作充满活力,以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实质是科学有效地实现党的领导,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党的领导是否有效、执政效能能否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国家政权的坚持和巩固以及人民权力、权利的实现、保障。

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历史条件变了,社会环境变了,党肩负的任务变了,因此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方式、方法,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或改进。”“一定要准确地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因此,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其必然性。

一、迎接wto挑战的需要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加入wto后,不仅给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和冲击,也对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要求我国政府必须按国际规则办事。wto作为世界规范国际经济秩序的最大多边经济组织,必须按wto规则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一要求我国的法律不仅要完备,而且要稳定、公开、公正;二要求我们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三要求我国必须营造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竞争环境。

其次,要求我国政府转变管理体制,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变。部门行政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是政府配置资源的杠杆。它职权自定,易强化部门利益,导致政企不分、政出多门,与wto公平竞争原则不相融;公共行政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它职权法定,易强化公共利益。其主要职能是加强市场监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它仅仅是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因而权力有限,与wto规则相符,有利于打破垄断,发展自由竞争。

第三,wto给党如何管理政府,履行执政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wto的实质是全球市场经济、加入wto最大挑战来自于如何正确处理党的领导、政府管理与市场的关系。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恰当、有效地把握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市场的作用度、调控度、支持度、干预度等。从我国的市场经济形成过程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党和政府推动、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它是一种渐进式的、发育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市场化取向的这一重要特征,使我国经济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着“五不现象”:一是市场主体不规范;二是竞争规则不完善;三是自律体制不发展;四是市场行为不完整;五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到位。而wto体制则要求我们党和政府必须做到“五性”:

一是减少干预性,建立一个市场走向的政府;

二是增强法治性,使市场按照wto公认规则在公开、平等、科学、规范的制度下进行;

三是增加透明性,防止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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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政党。她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开拓创新,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进入新的世纪,我们党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新的形势,要完成新的历史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进一步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全面加强和推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处理好党与政、党与群、党与党、党与经、党与法的关系,从更高的高度、更深的层面上进一步解决好执政党为什么执政,怎样执好政、怎样进行科学、有效领导,科学、有效执掌政权,以及善于领导、善于执政,领导为民、执政为民这一带有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

党和国家重点的转移,国家的基本国情的定位,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确立,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换,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必然要求建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统一的民主政治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也必然要求发生转变。

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领导和方针政策领导,是对于干部的选拔、分配、考核和监督,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的十二大所描绘的这些状况,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党的正确定位和党政、党群、党法等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党的十六大对党的领导科学含义和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作了进一步阐释: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也发生重大转变:注重政策的法制化,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党的领导方式主要由管理型领导向思想政治领导,宏观领导转变,党的执政方式也由以党(人)治国向依法治国转变,从主要依靠政策转变为主要依靠法治,从包揽一切转变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从依赖权力领导转变为依靠党的感召力,威信及其成员的示范力来领导。即从直接干预型的强制性权力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向间接引导型的思想政治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转变。这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实现党的自身职能变革和领导方式、执政主式变革的必然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坚持、巩固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做好进一步改善的工作。这是坚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顺利完成历史赋予的、实现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复兴的重大之举。对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从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来对待。我们要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做好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工作,把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以适应进一步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