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四项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象山县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四项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层干部素质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实施分级培训制度,新上岗人员培训制度,农村乡土人才、党员、村干部的“三培养”工程建设等,不断加大对基层干部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的力度。并将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建立一批基层干部实践基地和培训基地,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菜单式、送教下乡等多种培训手段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镇乡(街道)干部到县直单位、重点工程、农村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上党课制度。同时,建立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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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镇乡、街道党政班子成员通过每年至少一次与一般干部和村(社区)主要干部的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实施村级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拓展并利用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功能,配套建设好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服务综合用房。采取市、县和镇乡(街道)补一点、村里出一点的办法,建立村干部报酬统筹资金,建立村干部最低报酬制度,落实村主要干部生活待遇。积极推进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把村主要干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逐步改善基层干部生活条件,对在海岛等条件艰苦的镇乡干部和部门基层站所干部,适当提高津贴补助额度。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干部家庭,由各镇乡(街道)负责给予特殊帮扶。同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县、镇乡(街道)两级财政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干部的培训、误工报酬、养老保险、相关补助、健康体检和工作条件改善等。
四、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社区)干部创业服务承诺制,认真开展镇乡(街道)和村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深化镇乡(街道)、村两级党务和政(村)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基层党务、政(村)务公开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实施镇乡(街道)党委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向社会公示、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着力构建廉情监督预警机制,积极实施廉政监督卡管理制度和“三书一卡”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及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轻微违纪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两新”组织、社区(村)主要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深化民主评议党员、“双服务”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