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和改进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能力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380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380号提案内容

2013-03-01案由:关于改革和改进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能力的提案提案人:陈忠孝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民政部办理主题词:农村

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进行了九届,经历25年的历程。在这20多年来,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的不断完善,给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增进了村民的自治意识,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进程,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步入健康轨道。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端,亟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是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因村民自治本身决定了村委会主任是村的法人代表,由村委会办理村民自治事务,在村级治理中,村委会掌握“事权”,少数选出的村委会主任既不听村党支部的话,又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使得村党支部的核心地位弱化,党组织被边缘化。

二是家族、宗族、宗派势力的影响,真正的人才选不出来。由于村民素质的原因,家族、宗族、宗派势力随着选举的推进而不断深化,造成农村矛盾的升级,有的村家族势力严重,大家族欺压小家族,势众的家族长期控制着整个村子,因家族、宗族和派性势力作祟,农村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选不出来,导致不安定因素时有发生。

三是村委任期比较短。目前村委任期三年一届,任期太短,致使村委干部作为的时间不多,多数是只有短期行为,没有长远打算,有的村干部在届内不考虑村上如何发展,不为民生着想,等待观望、得过且过、无所事事、没有作为,有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村中的资源不珍惜、不爱护,短期行为作祟,浪费和破坏资源,如此等等都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上述问题在当前农村有的是个别现象,有的是普遍存在,为此特提出改进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几点建议:

一是切实强化党支部在农村的核心领导地位。在农村“坚持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以村委会为操作主体,党员充当骨干,群众广泛参与,党群一条心,工作一盘棋。”才是人们所期望的,那么怎样才能确立党支部在农村的核心领导地位呢。建议在《村组法》和换届选举办法中规定相关的条款和办法,来规范和完善,如:明确村委主任候选人原则上必须是共产党员,村委主任从共产党员中产生,也就是说,要当村委主任,必须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而强化党支部在农村的核心领导地位不动摇。明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明确村委会对村内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请示,自觉维护和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

二是村委会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村委会任期三年改为五年,一方面同县、乡换届同步,便于上下级管理一体化;另一方面,给村委会以时间保证、周期保证,使村委会在任职期间有所作为,能较好地规划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实现任期目标,有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飞速发展。

三是改进和改善大学生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目前大学生村干部的任用是统一招考,分配到村,这样做有一定的弊端,因为所招考的大学生村干部,多数不是本土人,对村情不熟悉、不了解,不能长期住在村上,与村民无法融入,导致大学生村干部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一要改进大学生村干部的选拔机制,要在本村优秀大学生中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选拔录用大学生村干部,这样的大学生村干部村情熟、人情熟、能安下心、扎下根,便于管理,便于发挥作用。二要改革大学生村干部酬薪办法,采取国家定额工资与工作效能补贴相结合,按当地人均收入、工作量的大小,贡献的多少,给他们确定补贴报酬,工资+补贴,让他们待遇不薄,使他们有所作为,树立他们扎根农村,长期为家乡做贡献的信心和决心,成为村干部的主要人选,有效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华

2380号提案复文2013-03-01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2年8月9日以中组提字〔2012〕24号文函复:

陈忠孝委员:

您提出《关于改革和改进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现重点就村“两委”换届问题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同志、李源潮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中组部、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2009年以来,先后在广西南宁、北京、浙江杭州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严肃选风选纪、打击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各地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和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上平稳有序、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明显。通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委会主任中党员的比例明显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平均比例为38.4%,北京、山西、吉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比例超过50%,其中新疆、河南等地超过80%,山东达到90%,与上届相比都有明显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为52.4%,与上届相比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等6个省区交叉任职比例超过70%,山西达到99.6%。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为69.4%,与上届相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的党员比例达到79.0%,与上届相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通过推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村干部的职数进一步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了村级公共开支。二是村“两委”班子的结构更加优化。各地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一大批素质好、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两委”班子,特别是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担任了村“两委”负责人,改善了班子结构,增强了整体功能。目前,全国共有在岗大学生村官21.2万名,其中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有8.2万名。从一些地方的统计数据看,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结构呈现出“三升两降”的趋势,即文化程度提升、交叉任职比例提升、女干部比例提升;平均年龄下降、村干部职数下降。三是村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热情持续高涨。村民平均参选率为88.7%,上海、江苏、浙江、四川等地超过95%。大多数省份的村委会选举一次性成功率保持在80%以上,福建、重庆等地达到90%以上。选举竞争日趋激烈,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特别是参与村委会主任的竞争增强,竞职人数进一步增多。四是村“两委”换届纪律更加严格。各地针对拉票贿选一度比较普遍的问题,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标准、调查方法和惩处措施,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全面参与,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的非法势力,换届秩序和风气明显好转。去年3月我们转发了浙江省宁海县关于查处破坏村级换届秩序案有关文件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指导各地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是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委会主任中党员的比例,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行使职权,同时在村级重大事项处理上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能力素质。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实用技术、法律法规、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村干部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三是继续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指导各地注重从本地生源中招考大学生村官,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同时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帮助解决婚姻家庭、心理健康、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实际困难,让大学生村官能够安心在农村工作。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将村委会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已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注重解决“三年任期”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

感谢您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政协网

第二篇: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336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336号提案内容

2012-02-24案由: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提案人:安信义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办理主题词:教育儿童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重要政策文件,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明确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办好幼儿园,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促进社会事业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民心工程。因此,应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建议如下:

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远低于国际3.8%的平均水平。2004年欧洲十几个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10%以上。应该说,目前我国已具备增大学前教育投入的财力,建议明确gdp与学前教育的投入比,规定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最低比例,鼓励教育先行省份探索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落实幼儿教师编制和管理问题,提高幼儿教师队伍质量。建成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所在。建议从宽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大力提高公办园的比例、提高公办园在编幼儿教师的比例,落实公办幼儿园的财政经费保障。明确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扩大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列入定编标准范围。实施教师队伍培养工程,逐年将优秀的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转为公办编制,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纳入公办编制。公办编制要向农村幼儿园倾斜,以吸引并留住优秀幼儿教师在农村工作。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逐步做到各类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可以先指定经济条件好的省份做试点。

三、加强规范建设,保障学前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督促各地要创造性地用足用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省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前教育作为督导的重点,定期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使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迈上科学、规范之路。

2336号提案复文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11月3日以教提案〔2011〕第326号文函复:

安信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作为今后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这是国家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而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设计,确定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围绕扩大资源、加大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要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扶持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要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研究制定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各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

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待遇。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通过扩大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招生规模,招聘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选拔中小学转岗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幼教岗位等,加快补充幼儿教师。五年内对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为加大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去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已投入2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乡村幼儿园1307所。近期财政部、教育部启动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项目,“十二五”期间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和年度任务,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了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未来三年各地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新增在园幼儿规模500多万人。同时各地积极研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许多地方明确规定将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或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为提高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中央财政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支持各地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可以说学前教育已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崭新阶段。由于我国学前教育基础薄弱,区域、城乡之间发展差异显著,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现阶段还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当然,我们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如陕西等省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和地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监测评估,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国十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紧制订《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中国政协网

第三篇:关于转变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关于转变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5083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5083号提案内容

2012-02-24案由:关于转变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提案提案人:卞志良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中央组织部办理主题词:干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利农富农政策,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但是由于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等,与广大农民群众“求富、思变、盼服务”的愿望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农业的发展、农民的致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干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一些地方群众对干部有意见,说干部“不像话”;干部对群众有看法,说群众“不听话”。干群之间的矛盾成为农村的不安定因素,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干群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原本就该是“鱼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因此开辟干部群众谈心对话渠道,是当前融洽干群关系、密切干群鱼水之情的关键。

二是主观上的“政绩观”与“富民”思想不协调。一些农村干部长期事业心差,只图当前政绩,不思富民之策,作风简单粗暴。如当前某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所搞的“社区建设”,在缺乏一定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拆掉平房盖楼房,把农民“逼上楼房”,使得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苦不堪言。

三是官僚主义影响干群关系。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在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农民群众上访增多,家族、宗族以及宗教势力有所抬头。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一些基层干部的作风不无关系。一些农村干部“官”不大,架子却不小;能力不大,派头却不小。当前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如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等,都是影响整个“三农”工作的大问题。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村卫生室、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生晋升技术职称时必须有村卫生室相应服务期限等建议,对于提高农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卫生资源整合具有重要意义,但因现有村卫生室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接纳能力有限以及许多贫困地区难以提供支援队员的食宿等实际困难,短期内难以普遍推行。我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这方面的试点,同时支持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利用巡回医疗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支持,更好的满足农民群众就近就便获得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你中央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