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支小再贷款

3月21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所得税优惠

4月8日财政部、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展专项资金

4月1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新三板

4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相继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政策。

点评。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新三板不仅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在带来资金的同时,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资本与治理的基础。众多民营中小企业对新三板寄予厚望,一方面希冀通过新三板获得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希望借助新三板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股权结构,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下调存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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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营业税增值税减免

9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融资担保

12月18日发展融资担保,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国务院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指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担保机构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优质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