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学习心得体会[大全五篇]
第一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学习心得体会4月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划。通过对《规划》的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的理解,提高了对贯彻落实《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规划》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未来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目标、九项任务和六项保障。《规划》突出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1、强化了深化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是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规划》第3条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制定社会组织促进和管理条例;二是《规划》第4条提出的“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在依法行政规划中提出尚属首次;三是《规划》第7条开创性地提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和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
2、强化了完善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规划》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信用评价机制。《规划》第8条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用评价工作”;二是《规划》还对信用人才培养、信用文化建设、信用中介机构培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强化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一是针对当前行政相对人维权艰难的现状,《规划》第38条在全国首次提出建立健全赔偿或补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制度;二是《规划》第12条还就完善各类保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民生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4、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硬性要求
《规划》在全国首次就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明确的硬性的规定。
5、强化了保障措施
为使《规划》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最终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划》还突破性地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如《规划》第47条规定:“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规划》第50条对“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贯彻落实《规划》,当前应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上重要日程
我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贯彻执行《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2、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对《规划》的学习和宣传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读书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将《规划》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3、科学规划,认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出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第二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
单位姓名
前段时间,我通过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观看并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等视频。通过学习,我感到收获颇大,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对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下参训的学习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湖南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标志着湖南从打造法治政府到法治湖南的跨越。《纲要》的实施,将为转型期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人民群众保护其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具有深刻的意义。“程序合法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温总理在一次调研时这样说到。从法律人的角度讲,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好方法。从这一方面来看,湖南省是走在全国前列的,2009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开始了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胆尝试。这也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程序的规章,为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立法提供了前期经验。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和各市州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工作制度,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报刊到电视打造宣传“法治湖南”的专门阵地;分阶段全面开展“法治湖南”的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的基础工作建设,在各地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建设法治国家,大都是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讲依法治国的,而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如可发挥领导作用则所涉不多,然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用浓墨重彩讲了党委如何依法执政,这样就抓住了法治湖南建设的龙头。可以这样说,《纲要》在党委政府扩大决策民主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湖南”的多元化矛盾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首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彻底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促进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运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三是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维护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维护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全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和违法行政的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理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行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结合中央,湖南省及我们单位开展依法建设的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持学习成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进一步增强普法学习,真实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的头脑。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及宣传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维护,一手抓依法查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自己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推向一个新台阶。
第三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工商”
—在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于云彩(2012年8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法治工商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执法,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依法行政”这一主线,突出“法治工商”这一目标,在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法治工商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在《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下发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省局成立了由李金冬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要求全系统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治湖南和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各市州工商局和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相继成立了法治工商建设或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和各市县局坚持把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列入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项。株洲市局党组两个月召开一次办案汇报分析会,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各级高度重视,确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有力推动了法治工商建设。
(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和省政府《湖南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作为重大决策的必
经程序。全系统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要求,试行和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举行了多次行政决策听证会。省局举行了《湖南省“十二五”广告规划》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公示办法》两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长沙市局等单位也相继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规范。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启动了新版执法证换发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换发执法证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发证资格审查,认真组织复习参考,完成了全系统17246名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和持证人员信息录入总局网站等工作。
2、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经过全面清理,梳理出工商部门主要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43件,其中法律63件,行政法规120件,地方性法规19件,部门规章115件,政府规章26件。各级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修订依法行政的有关制度,如自治州局在完善原有45项依法行政制度的基础上,新制定《罚没物资处理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保证行政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法定
程序行使权力,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步骤和时限程序化。省局全面梳理和制定了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法,保障了执法程序合法。
4、进一步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各地认真执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参考标准》,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办案机构对照标准认真裁量处罚范围和幅度;案件核审机构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为核审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对行使不当的坚决不予通过核审,做到行政处罚宽严适当,确保公正执法。
5、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经过试行到推行,目前已经全面使用,从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处罚裁量等全面说理,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广泛开展案例查评活动。各地工商机关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案例评选活动,将行政执法案例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析,评选出优秀案例作为示范案例推广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评析并予以警示,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查办质量的提高。
(三)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服务理念和方式进一步转变。全系统认真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切实转
变政府服务理念,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商机关服务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将行政指导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之中,多指导、少处罚,优服务、实帮扶,成为工商机关服务企业、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和一大亮点,
2、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工商系统把12315作为第一品牌,着重抓好12315社会服务平台建设,12315四级受理平台建设贯通,实现了12315进商场(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扎实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去年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4.6万个,申诉2.3万件,举报5344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3万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3、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成效明显。通过降低门槛、放宽领域、优化服务等措施促进全民创业。截止去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84.7万户,比上年增长11.8%;注册资本14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企业29.84万户,比上年增长11.7%;个体工商户153.67万户,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专业合作社会1.19万户,比上年增长60.4%。同时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大力推行网上年检、网上登记、延时服务、“朝九晚五”等便民措施,服务市场主体,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1、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有效建立。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了以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为主要依据,以案件核审制度、案件听证制度、案件复议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检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层级监督方式不断深化、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工商机关法制机构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严格审查标准,对本级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省局受理市州工商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7件,从源头上解决因规范性文件不合法而导致的执法违法问题。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5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三是坚持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内容,执法检查不断制度化、经常化。四是及时处理申诉和投诉案件,妥善处理执法中的遗留问题,去年全系统共受理申诉投诉案件25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五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权责统一,强化执法风险意识,针对各种具体行政行为,查找风险防范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确保上级机关全面掌握下级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情
况,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
3、法制机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去年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18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9950件。一般程序案件报法制机构核审案件19950件,占100%。在已核审的案件中,被变更或者撤销306件,占1.5%。实际举行听证会案件163件,通过听证程序被变更或者撤销8件,占4.9%。实行案件核审和听证制度,法制机构从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依据、处罚裁量等方面全面审查把关,加强对办案机构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1、坚持抓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建立和落实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好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都安排1-2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或讲座培训。省局将这一指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以检查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试试卷等方式进行考核,推动这一工作常态化。常德市局坚持“凡提必考”,把干部学法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必经程序,岳阳、益阳、湘潭等市局坚持把干部学习业务及法规的情况作为干部评先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的提升。
2、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能力的提高。各级工商
机关结合队伍实际,采取组织调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网络培训和答疑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重点突出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全系统广大干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此外,各市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县级局班子成员和工商所正副所长,参加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举办的岗位履职必备基本知识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3、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全系统通过普法宣传“六进”活动,运用现代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的同时,优化了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省局组织全系统积极开展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把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作为创建考核重要指标,去年全系统有28个单位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省局获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全省工商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制度建设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方式和机制创新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认清新形势,落实新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
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这一总体目标,突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责,坚持执法为民,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部门的履职准则,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努力取得建设法治工商的新成绩。
(一)全面领会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同志作了题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报告,明确提出了201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任务。要求全省工商系统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准确把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给工商部门带来的新考验与新挑战,
勇于承担市场监管的重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监管执法作为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这既是新形势下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对工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的新要求。全系统必须全面深刻地领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部门履职的准则,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工商部门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管执法理念,切实解决讲服务就放松监管、抓监管就乱罚款乱作为问题,在监管执法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
(二)围绕正确履职建章立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制度建设要突出履职重点。要紧紧围绕正确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责安排好建章立制项目,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局重点清理和废止了一批不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到目前为止,省局已明确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暂行规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办案职责分工》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分解行政执法职
权的通知》等九个文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市州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正确贯彻实施,深入领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推动监管与执法工作规范化,,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要健全立法立规机制。每一项制度的制定,都要搞好调查研究,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制度不能忽视法定权限、法定条件和程序。在制定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时,不要把监管执法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立起来,限制或者约束削弱工商机关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职能。要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公众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机制,引进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形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采取听证、座谈、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切实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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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高新区办公室2006年六月十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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