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作用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我国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市场监管方面也在逐步加强。同时,应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和理论界共同的热门话题,这两个概念的讨论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和过程。所谓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发展社会事业,实施公共政策,扩大就业,提供社会保障,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社会管理职能主要是以行政强制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约束,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公共服务职能则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福利、救济等事项实现。

面对当前新形势,政府自身如何转变工作模式和重心,适应和满足多种变化和需求,成为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

1型政府”,同时把“健全政府职责体系”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和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传统的政府管理是以权力为中心的“管理行政”,政府是社会和经济生活的主体,公民和社会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客体地位。随着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公共权力随着公共管理的社会化而社会化,社会的管理和公共服务由国家包办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分担。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并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政府的角色也要相应地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下的“有限政府”转变。从总体上看,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表现还比较薄弱,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社会管理体制,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影响到社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一、构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理念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只有管理职能而没有服务职能,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府权力结构,通过政府部门对权力的分割而支配、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建立的政府机构是“万能政府”,“无

2限政府”,是重管理、轻服务的控制型行政。服务职能的缺失,是目前中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政府必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事务,尤其是管理方式必须从“管”字当头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向立足于服务和监督的服务型管理方式转变。政府是因社会需要而存在的,是为社会利益而存在的,为国家服务、为公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是政府存在的价值基础。改革的实践证明,政府有效的管理是融合在良好的服务之中。由“管理”而“服务”,是一种换位,更是一种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官僚机构,而是以公众服务为导向、积极回应公众需求的开放式、互动式的政府。要推进公共服务观念的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确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理念,强化公众服务导向,实现由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树立公共服务的成本意识、效率观念、公平意识和多样化观念,切实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努力建设好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扮演着“生产者、控制者、监督者”的角色,政府部门习惯用行政命令和指令的形式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

3出。一是政府职能的“越位”,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主要表现在政府对企业、协会、社团等活动的干预上二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应该负有责任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未能负起或未能很好地负起应有的职责三是政府职能的“错位”,本来属于某一政府机关管理的事情却被另一政府机关所管理,以至造成事权不清、相互扯皮以及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等问题。与此同时,政府偏重gdp的增长,而忽视了社会发展问题,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肆圈地卖地,以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强,而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弱。

政府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的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一些深层次、根本性的问题和矛盾依然没有解决。政府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转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成为为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服务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成为能反映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应坚持以社会为本位,建立“小政府”的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和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培育社会自主运行的健全机制,扩大社会自治的范围,即使存在对社会的控制和干预也是从属于服务的目的。

我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化,要求尽快改变以政府为唯一中心的“单中心”治理结构,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建立政府与其他公共管理主体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多中

4心”治理结构,逐步使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多元化,由政府单独直接管理和提供变为由政府和社会中间组织、各种社团及市场共同参与管理和提供,更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社区化,推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政府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混合身份改为真正的“裁判员”。推动“多中心主体”社会治理,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己成为当代社会管理发展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为此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治理格局,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拓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推进社区建设。

三、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建立全方位的政府管理方式,加大政府规范和监督市场的力度,建立和完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与公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

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公民的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化,是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公共政策、法规和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公众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依法利用公共部门掌握和控制的信息,依法对公共部门权力运作进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5对于我国地方政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强化色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公共行政效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目前,要抓紧建立政府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基础上的政策听证制度。适应开放性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不仅要靠执政理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创新,还要靠改革方式的转变和手段的创新。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建设,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手段和途径,拓展了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空间,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深入推动服务型政府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简化政府运作的环节和程序,降低行政服务的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四、更新观念提高公务员服务能力素质

服务型政府对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不但要做好本职工作,更要有公共服务意识,并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目前我国政府的公务员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一些公职人员没有在自己的意识里树立起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思想,工作中采取行政管制方式的比较多,习惯于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干预、控制,不习惯也不允许公民运用自己的权利自下而上地与政府互动,没有真正倾听和体会基层的需求,服务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

6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提高公务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加大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共服务意识的培训力度,才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的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使政府职能重心顺利的向公共服务转变。一是要树立“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导一切,独断专行的家长式作风,按照服务型社会的要求,建设“以人为本”、处处为公众需求着想的政府,从满足顾客需要出发,将公民置于政府治理的中心位置。二是要加强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建设。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同时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要创新廉政保障机制。强化依法管理,扩大公务员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对公务员的“阳光监督”,实现从体制上实行垂直管理,提高监督效益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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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思考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任务时,提出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体现了党对各人民团体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那么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的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如何发挥作用,对这一课题,我们必须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完整的理解,力求抓住实质、明晰关系、找准位置,全面加以落实。

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性

首先,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随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逐步建立及”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政府的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将逐步转移出来,交还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承担,那么作为社会利益”调节器”、社会稳定”变压器”、社会大众”服务器”的妇联组织,必须在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

其次,妇联自身的职能要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群团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虽不能直接出台政策、也不能直接行政,但应该充分发挥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主动承接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要多途径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诉求,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党委、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女性的权益,使政策在资源调整、利益分配上向女性倾斜。

第三,妇女群众的需求呼唤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当前,虽然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地位不断得到提高,但妇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仍处于劣势,在权益维护方面仍存在盲点和难点,突出表现为社会上对男女平等、两性和谐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妇女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充分享有发展资源,老年妇女关爱贫乏、女大学生就业、外出女工的权益保护、妇女人身权益侵害等问题仍然存在。作为妇女群众的”娘家人”,要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妇联不断拓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和途径

1.调研入手,源头参与。通过对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综合分析,利用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契机,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妇联组织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强化她们的性别意识,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增强妇联对人大立法、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影响力,推动政府把妇女问题真正看作社会问题,从源头上强化解决妇女问题的政府行为、法律行为。

2.市场运作,项目参与。项目参与有两种模式即委托和替代。委托即由妇联组织主动争取政府授权,政府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委托妇联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职能和项目;替代是由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活动设计以项目方式推出,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事实上起到替代政府一部分职能的效果。

3.发挥优势,协同参与。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的资源优势,通过议事协调、监测督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利用妇联与政府机构套挂的运作机制来影响其决策、协调管理活动,推动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整体优势。同时依托妇联组织的组织网络优势,加强联络,扩大覆盖,通过组织创新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妇女组织的整合,建立健全妇女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形成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力。

4.围绕中心,活动参与。妇联组织自身或依托妇女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妇联组织最常用、最擅长、也是效果最快的参与方式。

三、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

1、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当好协助者。政府掌握公共权力,拥有大量公共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说明,政府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全面负责构建社会管理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进行相关的立法、决策,分配公共财政资源,实施社会、公众无力或不宜承担的社会管理,提供社会、公众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行规范等。与政府角色身份不同的是,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但这种参与只能是有限的、有序的参与,在参与中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起协助的作用。妇联组织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不能履行政府部门的职能;但也不是局外人、旁观者,不能放弃责任、不闻不问。因此,妇联组织要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明确参与的角色身份,做到不越位,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正确处理与其他团体、组织及公众的关系,当好同行者。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等,是一项极其繁重的任务。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也有着大量的工作要做。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但这种参与必须以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为前提。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应当在维护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着力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着力为妇女儿童服务,包括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妇联组织要抓住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各个团体、组织所代表的利益群体间会有一定的交叉关系,对一些涉及多方面利益的问题,妇联组织必须注意从男女平等的视角参与解决,防止大包大揽,也避免与其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撞车”。

3、正确处理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当好代表者。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十七大再次要求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妇联组织是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人民团体,是妇女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妇联组织除了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不存在自身的特殊利益。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是孤军奋战而是依靠妇女群众,不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妇女群众,参与的成效最终也要由妇女群众来评价。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赋权于妇女,提高妇女的参与能力,鼓励和帮助妇女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引导妇女自身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因此,妇联组织要牢固树立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意识,明确参与的根本目的,做到不缺位,从妇女儿童利益出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总之,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一定要抓住国家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契机,选准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定位和切入点,用好方式方法,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推动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第三篇: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考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考

沈仕成

随着地球“变暖”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发公共事件日趋频发。因此,应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效避免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准确把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应急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救人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把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贯穿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始终,集中人力和资源,切实解决好受影响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二)、统一领导,靠前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救援力量和物资,统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加强组织协调,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党员干部必须冲锋在前,发挥应急处置的骨干作用。

(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要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级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及时报告,信息共享。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向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方、军队等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

(五)、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科学研判,果断决策,防止事态扩大。遵循急事先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衔接、信息沟通、人员互动和技术装备共用,通力协作,形成联动合力。紧紧依靠群众,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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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注民生问题入手,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事关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积极探索新空间、新途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一要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开展好新型女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女农民。培育一批妇女领办的经济组织,增强农村妇女的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带动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二要大力开展弱势群体帮扶活动。重点做好关爱农村失地妇女、农村留守妇女、留守、流动儿童、空巢老人、下岗失业妇女、外出打工妹、失学女童、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社会公益事业,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三要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格局。要全面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三项制度,建立维权志愿者队伍,形成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有效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

三、必须找准工作重点,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有效途径。积极拓展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空间,是妇联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赢得社会认可、提高组织声望的重要途径。一要加强调研强化源头参与。通过对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综合分析,利用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契机,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妇联组织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强化她们的性别意识,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增强妇联对人大立法、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影响力,推动政府把妇女问题真正看作社会问题,从源头上强化解决妇女问题的政府行为、法律行为。二要发挥优势强化协同参与。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的资源优势,通过议事协调、监测督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利用妇联与政府机构套挂的运作机制来影响其决策、协调管理活动,推动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整体优势。同时依托妇联组织的组织网络优势,加强联络,扩大覆盖,通过组织创新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妇女组织的整合,建立健全妇女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形成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力。三要围绕中心强化活动参与。妇联组织自身或依托妇女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妇联组织最常用、最擅长、也是效果最快的参与方式。

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一定要抓住国家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契机,选准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定位和切入点,用好方式方法,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推动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