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心得
学习心得
在区人口计生委开展的“强化基层、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中,按照单位的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姚学亮同志在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区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规定、仝大宏同志在区委二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淇滨区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领导讲话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几点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要遵守,但法治国家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我国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老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臵,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规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对法律法规允许审批的项目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机关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树立计划生育干部的良好形象。
2010年3月25日
第二篇:专题五强化基层基础学习心得强化基层基础学习心得
刘钊学
按照师市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总体要求及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安排,我认真按照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对第五专题强化基础基础重点学习内容进行了学习,特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行了学习,重点围绕如何落实“两个坚定不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进行了深入思考,体会深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深入开展组织整建,注重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
部、每个党员。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治党管党重在基础。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有战斗力,党的执政地位才能不断巩固,党的事业才能健康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真正把基层基础夯实,让党的每个细胞都健康起来,从而把党的威信在群众中牢固竖立起来。
强化基层基础,一要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作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建工作的重心所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每一个党支部都要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扛起来,把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起来,要把党员管起来,把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规范基层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持续整顿,使整顿转化和学习教育相互促进。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探索建立一套制度科学、激励有力、惩处分明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二要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广大党员生活在群众身边,一言一行代表着党的形象,体现着党的作风。作为一名党员,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强化在党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标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纪律意识,遵守党章党规,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通过学习教育,要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亮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三要强化支部书记带头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学要与领导工作实践相结合,标准要更高,效果要更实;做就要事事走在前,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充分发挥标杆作用,自觉肩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履职尽责,不但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要对照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精神检查自省,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抓支部建设、为群众服务上,切实当好党员的“带头人”、群众的“主心骨”。
第三篇:强化基层民主法制教育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江泽民同志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强化农村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大田县各级各部门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和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初步形成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模式和路子。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都贯穿着“系统工程”观念、“以人为本”原则和“关键在党”的思想,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当前,广大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治安局势比较平稳,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为我们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农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在经济方面,农民收入增长减缓,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比较重,有些地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还比较大;一些地方的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伤害等刑事案件比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园林承包、农民负担、基金会、村委会直选,以及婚恋、家庭、债务、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发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也不容忽视。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农民群众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稳定、盼公正、盼尊重。这“四盼”就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种反映。每一“盼”都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今后,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抓住“村”这个环节,全面落实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如何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法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为百姓谋利益。总结实践经验,我们发现,一个区域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往往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后进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办法,以机关干部下村挂职为契机,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转化升级,工作中要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农村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现实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类霸头和黑恶势力团伙,要坚决打掉。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和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狠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排查调处工作要始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着重解决好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县乡两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基层接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治安混乱的村庄,党委、政府要坚持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乱、瘫、穷、愚”综合整治。
二、农村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注意双向制约,不仅要“约民”,更要“约官”。各级各部门都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群众当家做主。
(一)要抓好“两个规范”。即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同时要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完善《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发送到每家每户。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遵规守章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村级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检查相衔接,实施激励奖惩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引导,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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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进程。一是民主决策制度。要完善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民意和意愿。二是民主管理制度。要完善基层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明确基层干部职责、村民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三是村务公开制度。要严格公开程序,强化公开内容。四是大力探索和推进党务政务财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大对土地征用、“一免三补”、“两免一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真正把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一是要科学制定规划。要结合本村实际,把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加以细化、量化,分层次、分项目制定出具体的规划,并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二是要统筹协调推进。要坚持整村推进、全面发展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切忌“以偏概全”、“以叶障目”。否则,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所有目标、规划都将成为“空中楼阁”。三是要加大帮扶力度。要组织基层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村“两委”研究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落实相关措施。四是要大力实施“双培双带”活动。要培植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领头雁,一人领众人,一组带十组,一村活全盘,最终形成争相致富的局面。
五、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塑造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实干形象。一是目标要实。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科学决策,合理规划;要从本地区的财力、物力出发,量力而行。二是措施要实。要从可操作性入手,精心组织,一环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实事。三是效果要实。要坚持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来衡量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切成果,以此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