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 当好基层纪委书记(一位纪委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结合生活工作实际的好稿子)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著作,重新思考如何当好基层纪委书记这一重要课题。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不仅是“三严三实”的执行者,还是“三严三实”的捍卫者,必须为“三严三实”的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必须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
我在部队中成长,在组织部门成熟,在纪检监察机关进步。回顾个人经历,我感受到,军人对党忠诚才能打胜仗,组工干部对党忠诚才能选对人,纪检干部对党忠诚才能执好纪。没有忠诚,就干不好工作。什么是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在政治上坚强、思想上坚定,行动上坚决。
一是政治上坚强,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形势判断上来。十八届中央对反腐败形势,提出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从我县查处的案件来看,印证了中央的判断。去年,从查处17名科级领导干部,到查处16名基层村干部,从查处乡镇林业站克扣林业补偿资金案,到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套取农合资金案,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我们得出一个启示,一些单位、部门权力“暗箱操作”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重要领域、重点岗位上的党员干部遭到不法分子“围猎”,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查一大串,一查吓一跳。腐败不是地方病,而是传染病,不是慢性病,而是急性病,任何人、任何地方都没有“免疫力”。作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深刻领会中央的形势判断,绝不能因为一起起腐败问题被查处,一个个“四风”问题被纠正,在认识上就自我陶醉、自我麻痹,要清醒认识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保持强烈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是思想上坚定,以坚强的定力造就“金刚不坏之身”。反腐败是场持久战,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一篙松劲”,越是胶着状态越要持续发力。这两年,在市纪委和县委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策略,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去年,全县党政纪立案130件,同比上升88%,移送司法机关8人,收缴违纪资金180余万元,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社会对反腐败工作高度认可。但我们耳畔也传来一些杂音,有人认为反腐败过了头,揭露腐败抹黑了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导致人人自危;严抓作风损伤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导致“为官不为”。有人认为反腐败还不够,“天下乌鸦一般黑”,干部一查一个准。这些奇谈怪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甚至使我们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都受到了影响。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面对各种歪理邪说,要保持头脑清醒,不为困难风险所惧,不为杂音噪音所扰,坚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立场,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踩着不变步伐,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行动上坚决,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从查处案件来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律松弛的问题。例如:去年,我县查处的畜牧局私设“小金库”问题,虽然党纪国法有严格的财经纪律,单位也有相应的财经制度,但还是有人千方百计钻纪律的空子,逃避制度的监管。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与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有着因果关系。现在,上级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很明确,“前有车、后有辙”,要求我们照着上面学,跟着上面干,把“四风”压下去,把腐败遏制住,把纪律严起来。按照上级部署,我们首先要从严执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营造“不敢腐”氛围。同时,要把防治腐败寓于深化改革之中,查处一个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逐步实现“不能腐”;还要加强廉政教育,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想腐”。
二、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必须干净干事,树立良好形象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聚光灯”之下,广大群众看着,其他干部盯着,容不得一点“瑕疵”。要挺起腰杆地监督执纪问责,就必须以更高标准践行“三严三实”,用“廉”、“正”、“严”这三个字修身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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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现在,有人一提到纪委,就想到“查案”;一评价纪检干部,就看“办案厉不厉害”。这主要是我们习惯把法律当成纪律的“尺子”,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一查就查“大问题”,对一些“小问题”,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前年,我们查处了一名党组书记,有人向我说情,有的说这名干部虽然违纪,但工作认真,是个“玩命干工作”的干部,请纪委高抬贵手;有的说这名干部家庭条件困难,父母身体不好,请纪委网开一面。我也在反思,一些干部都是从第一次“破纪”逐步发展到“破法”的,如果对待这些干部“平时不脸红”,到了关键时刻再“脸红”也就晚了。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一发现苗头就“拉警报”,一触碰红线就“踩刹车”,不能等上了“手术台”才送“感冒药”。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扮演好“啄木鸟”的角色,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紧盯住“破纪”之初,对存在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等手段,扯扯袖子、提提耳朵,必要时大喝一声,让党员干部幡然醒悟、回归正途。
三是锲而不舍纠“四风”改作风。当前,“四风”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尚未根治。从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四风”问题树倒根还在,稍有不慎,就会反弹回潮。去年,我县开展暗访督查19轮次,纪律处分23人;今年,进一步加大作风暗访的力度和密度,开展暗访督查15轮次,纪律处分38人,查处的问题中不乏中餐饮酒、打牌赌博、“为官不为”等老问题。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刮过之后就放松。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三严三实”的推动者,必须把整治“四风”作为着力点,从一个个时间节点抓起、一个个突出问题抓起,通过一轮轮暗访督查、一起起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落地就抓,既处理当事人,又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通过查纠问责形成了强大震慑,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
四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十八大后,中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这些称谓的改变,体现了职能的转变。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模式还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查问题“贪大求全”,把其他部门要调查的事一股脑全查了,结果一拖再拖、久拖不决。前年,我们查处青山桥镇规划站杨某滥用职权案,从滥用职权,查到违反计划生育,从渎职问题,查到生活作风问题,一个普普通通的案子,从初核到立案再到移送司法,用了近4个月时间。现在,上级纪委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反腐败,如果还按原来模式,是不可能做到“有多少查处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必须转变工作模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与司法机关强强联合、分段作业、各司其职,把违反纪律的问题查清后,该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移送司法的尽快移送,少用慎用措施突破案件。通过提高纪律审查的频率和效率,用以往查一个案子的精力来查十个案子,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实现纪律审查效益最大化,增强群众的受益感。